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中的30%部分,屬於教師本人還是屬於學校所有

績效工資廣泛存在於各行各業,它是激勵員工利用有限的資源,做出無限大的業績,從而,使本行業本單位的利益最大化,達到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目的。對工人們來說,就是在同樣的工作條件下,在相同的工作時間內,利用等量同質的原材料,生產出更多更優質的產品。但是,對老師們而言,很明顯,由於我們的工作內容不同,工作對象的特殊性,我們無法用與工人們一樣的績效方法,去衡量老師的工作成果,和工人們製造出什麼樣的產品,也沒有可比性,面對一個個活潑可愛的孩子,我們很難去評價一位老師所教出的學生是否合格,是否優質。一個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涉及到方方面面,一個在數理化方面很差的學生,我們不能對他全盤否定,也許在體音美方面,他就一名佼佼者。所以,我們通過學生某方面的成績來評價老師,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很多情況下,老師的績效工資都是在實施的過程中不斷完善,又在不斷完善的基礎上再創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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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學校的績效工資,在具體的實施方案方面,雖然存在很大差異,但是,總體的構成和相應策略都大同小異。對學校而言,績效工資就是為了激勵那些甘於奉獻,勇挑重擔的一線教師,真正讓他們多勞多得,使他們辛勤付出在報酬方面能夠有所體現,也能夠真正做到相對公平,不讓老實人吃虧。

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中的30%部分,屬於教師本人還是屬於學校所有


大部分地方老師的績效工資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是基礎性績效工資,二是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不經過其他任何環節,而是直接打入老師們個人的工資卡里,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這部分工資不再隨個人工資打入工資卡,而是打入學校指定的賬戶裡,這部分資金的支配權在學校,平時老師們所關心的績效工資,其實數額並不是很大,主要指的就是這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

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中的30%部分,屬於教師本人還是屬於學校所有


對同一所學校的所有老師而言,儘管都是30%,但是,他們被扣除的總額是不一樣的,甚至,差別還不小,工資較高的高級教師被扣的會多一些,工資總額越低,被扣的也就越少。這樣看來,績效工資在縮小工資差距方面也有一點作用。這些被扣除以後,歸總在學校的一個賬戶上的績效工資,嚴格來講,已經不屬於教師個人了,因為它的所有權和分配使用權,都已經轉移到了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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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問題,在很多學校都是讓學校領導們感到棘手的問題之一,雖然分配權在學校,但是,面對學校全體老師,還是有種眾口難調的味道。

有的學校為了平衡老師們的心態,覺得自己的還是自己的,被扣除多少,在分配時就分配給你多少,看似失去了績效工資的意義,但是,老師們直接也還算是相安無事。只是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核對,在有關報表上顯示的不一樣,比如,這學期李老師1000,王老師1500,那麼下學期就讓李老師1500,王老師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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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大多數學校都實行了真正意義的績效工資,按照學校的既定方案,根據老師們的課時量,出勤情況,以及各個班級的人數,考試成績等方面,對老師進行量化打分。再根據各自不同的分數,分配相應數額的績效工資。這種分配方法,儘管有部分學校、部分領導從中作弊利己的可能,但總體來說,還算是客觀公平的。對那些個別學校領導的極端做法,以及把績效工資挪作他用的做法,我們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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