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類學教授從象州納祿村看到的“命運共同體”

一個人類學教授從象州納祿村看到的“命運共同體”

一個人類學教授從象州納祿村看到的“命運共同體”

羅彩娟,廣西象州人,人類學博士,民族學博士後,廣西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出版專著3部,主編1部。主持2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及多項省部級科研項目。


從家族、地域認同到“命運共同體”:傳統村落互嵌式民族關係的構建

羅彩娟

摘要】構建互嵌式民族關係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措施與路徑,更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議題的組成部分。中國傳統村落納祿村超民族身份的民族與姓氏互嵌結構為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提供物質基礎,地域認同及壯族與漢族之間在教育思想觀念、語言交流、族際通婚、文化藝術等方面的互嵌又為其奠定了精神基礎。從家族、地域認同到命運共同體意識的產生是納祿村互嵌式民族關係形成的脈絡及特點,其中,入選中國第一批傳統村落起到關鍵性作用。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是一個歷史發展過程,其路徑既有生成型,又有建構型。此外,各個多民族雜居區的民族互嵌實踐經驗獨具特色,需進一步總結和深入研究。

關鍵詞】地域認同 命運共同體 互嵌式民族關係

作者簡介】羅彩娟,廣西象州人,人類學博士,廣西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嶺南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與現狀研究”(19BMZ125)。

引言

2014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提出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概念,緊接著在2014年9月召開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強調,“要推動建立相互嵌入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促進各民族群眾相互瞭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相互幫助”,即要推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自從習總書記於2014年第一次提出“民族互嵌式”概念以來,學術界掀起了廣泛討論。學界關於民族互嵌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民族互嵌式社區。國內學術界對民族互嵌型社區的研究,基本上是遵循類型學方法,推進民族互嵌型社區分類研究。另有學者對民族互嵌型社區的實證研究;還有的從社會治理角度開展的研究,指出民族互嵌式社區治理是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突破口。[1]二是民族互嵌式社會結構。集中在界定互嵌式社會結構,或者從社會學的角度出發討論互嵌式社會結構對公共治理的意義,以及互嵌式社會的動力結構和優化模式等方面。三是對互嵌的相關概念理論進行界定與研究。如對“社區”“社區環境”“嵌入性”“互嵌”“互嵌型社區”等概念進行追根溯源的深入剖析,試圖揭示民族互嵌型社區的內涵。

總的來看,目前的討論大多從社區建設理解出發,未充分關注這一部署在鞏固民族團結、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方面的主要意義。“社區環境”是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微觀基礎,“社會結構”是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宏觀骨架。兩者不可偏廢。[2]王希恩指出這種“概念混淆”的危害,認為現在無論是學術討論還是實際工作,許多人都把互嵌問題集中在“社區環境”或居住問題了,或者雖講“社會結構”實際仍講“社區環境”,而最後都把“互嵌”理解成民族之間的居住問題,或直接理解成“民族混居”了。這樣的認識顯然不全面,有礙中央精神的全面貫徹執行。[3]學術界側重對互嵌社區環境的微觀研究,而忽略了對“互嵌式社會”結構的研究,甚至是混淆了兩個概念,其實是沒有分清兩者存在微觀與宏觀的不同層面。

從互嵌式社會出發,探討互嵌式民族關係的構建,有助於我們更全面地既討論一個具體社區內的多民族互嵌的內部多樣性和諧共處的微觀現象,又從宏觀的視角的探討社區內的基層共同體如何團結凝聚為更高層次的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機制,促進多元之間的共同體性的不斷增長。建立於互嵌式格局基礎上的民族關係則是一種互嵌型(式)民族關係,“互嵌型民族關係則意指不同的民族成員在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方面相互交結、彼此融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諸多的鑲嵌性與共同性特點。”[4]

本文通過討論一箇中國傳統村落——象州縣納祿村互嵌式民族關係形成的案例,探討互嵌式民族關係得以生成的物質、精神基礎以及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路徑,從而為民族互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提供案例和研究啟示。

一、民族與姓氏結構:互嵌式民族關係的物質基礎

互嵌式民族關係的構建離不開各民族居住格局和空間環境,它包括一種建立於不同民族交錯雜居,形成密切往來的嵌入式居住格局的社區環境,互嵌式社區也就是互嵌式民族關係的物質基礎。廣西象州縣納祿村是一個壯族與漢族交錯雜居的格局,其互嵌式社區具有以下兩個方面特點。

(一)超民族身份的民族與姓氏互嵌結構

要了解納祿村的民族居住格局,就要從該村的姓氏分佈結構說起。隸屬廣西象州縣羅秀鎮的納祿村是一個多姓村,從建村以來,這裡一共有9個姓氏居住於此,分別是朱、韋、賈、潘、黃、覃、郭、唐、劉。其中韋姓和朱姓的人口最多,各有400多人;覃姓和賈姓相對較少,各有100多人,形成村裡的四個主要的家族,其餘5個姓氏則是小姓。

9個姓氏組成的家族之間日常往來互動密切,關係非常和睦,分屬壯族和漢族兩個民族。不過,當問及潘主任,兩個民族的成員分佈是怎樣的,他甚至沒有辦法清楚地區分回答,而翻看村民戶口登記表,確實90%以上都是登記壯族,部分朱家也登記為壯族。但是在訪談中,村民認為朱家後代不是壯族,而是漢族。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村幹部解釋民族身份是什麼都無所謂,有的自己也不清楚,就登記為壯族。也有村民說“有點不是壯族,那時候為了壯族有獎,也填壯族,根據我祖母是壯,母親是壯族,就算壯族。”賈家說本來他們是漢族的,過去講白話,土改的時候,賈家有人擔任副主任,懂得壯族有點補助,就把他們改為壯族了。其他姓氏雖已不講壯語,但都承認是壯族。

朱家在追溯族源時,族譜裡稱他們是從桂林靖江王府逃難到納祿村定居,所以作為皇族後裔,朱家是漢族。至於村委會把部分朱家登記為壯族,他們認為是不符合自己的民族身份的,但也並不當一回事。韋組長對為什麼朱家登記了這麼多人都是壯族做了解釋,他說:

“以前來登記的人員也不調查,在我們這個境內的,都是壯族為主,雖然講你老祖宗是外面來,但是你在這裡生活了幾十年,一兩百年,所以也跟這裡一樣,就和壯族都一樣了,就登記為壯族了。這裡其他的都是壯,但是又不懂講壯話,我前幾輩都不會講,早一兩百年會講點。以前的垌名、地名啊,都是以壯話來講,好多地名是壯話的,還遺留到現在。”[1]

除了朱家被“壯化”的說法,這裡的壯族被朱家“漢化”的現象也很突出。如通用的語言是漢語方言,我們將在下文討論。不少生活習俗也基本分不清是壯族還是漢族的,筆者稱之為壯族與漢族“互化”的表現。村委會潘主任說:“在我們村委的戶籍來講,民族根本不重要,身份證到底是漢族還是壯族,都不懂,也不調查。填表的時候也比較隨意填民族身份。”[2]在納祿村的日常生活與族際交往中,民族身份已經被模糊和淡化,人們極少在意彼此的民族身份。相較於民族身份,他們更多的是以姓氏來區分彼此是來自哪個家族的。如果說從民族身份的登記上來說,納祿村絕大多數是壯族,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因此,納祿村村民的身份構成是一種民族與家族身份相互嵌入的模式,是超越了民族身份的姓氏互嵌結構。

(二)從“納祿兩頭賈”到交錯雜居的居住格局

按照族譜記載和村民的講述,最初來到納祿村居住的是朱家。在朱家族譜中,把祖先追溯到明王朝朱元璋皇帝的親屬,因此,朱氏家族也就成為了皇族後裔。

順治四年(1647年),靖江王皇室後裔朱邦隆在明朝時期攜帶子孫一家十幾人為逃避明末戰禍和追捕,一路來到象州避居。生息繁衍至今已有400餘年歷史。皇族數百人夾帶金銀珠寶分乘數十船溯江而上,至柳江象州——運江河段遇風翻船,人是脫險了,但是金銀珠寶散失殆盡,只得聽從天命,順江而行,估計是在途中見到此地有嶺(古祿嶺),旁邊有運江河(又稱羅秀河),視野開闊(有幾百畝寬闊的良田),是個風水寶地,故安家落戶在此。[5]

朱家作為第一姓氏在納祿村安頓下來以後,村裡的其他姓氏陸陸續續隨之遷入。也因為朱家是個大家族,在四周比較有名望,才有強大的吸引力,眾多姓氏隨後遷入,共同組成一個村落。各姓氏在村裡的住房是相對集中的。按照韋組長的說法,“韋氏家族是因為看到朱家在這裡住,在強盜匪患多的年代,先祖們都是尋找緊挨著大家族居住,這樣較容易獲得安全感。而且這裡的風水確實理想,是非常適合居住的地方。其他姓氏也紛紛圍聚而來,與朱家共同生活在這個地方。”[3]

“納祿兩頭賈”是村民對該村姓氏分佈格局的形象比喻。其意是朱家最早從老村搬到如今所在的村址入住,隨後韋家搬來,各佔村莊的一邊,賈家是第三個搬來的大姓,但是這時候村中央位置已經沒有地方可以蓋房子了,於是賈家只好分開在村子兩頭、分別緊挨著朱家和韋家的地方蓋房子定居下來,這樣就形成了“納祿兩頭賈”的居住格局。

因此,納祿村的居住格局原初是以姓氏相對集中,各個姓氏以家族為單位聚集在一塊地方,村中保留著的24座古建築是朱氏祖屋,其他姓氏各自分散在村中各處居住。一直到2005年水災之後重建,才形成了古建築與現代建築交相輝映的居住嵌入格局。

如今的納祿村村前左邊是一排排3、4層高的水泥樓房,即村民的現代民居,環繞著村後的朱家大院古建築。其實,僅存的24座朱家古建築,只有少數兩三戶還有人住在裡面。大多數朱家後代和原來的住戶已經搬遷到朱家大院周邊的現代水泥樓房裡,跟其他姓氏的村民共同居住在樓房裡。這些整齊劃一的樓房,村民說是在2005年突發水災之後興建的。水災發生在2005年6月21日,即“6·21”水災。這場百年一遇的水災給村民帶來了災難性的破壞,但同時也是一種機遇。原來的泥瓦房因水災倒塌,後經政府統一規劃,並資助一部分建房經費,村民自籌一部分,建成了整齊劃一、錯落有致的一棟棟樓房。[6]

楊鯤飛將民族互嵌型社區分為四個基本類型,分別是區隔型、接觸型、融洽型和交融型。[7]這四種類型的互嵌式社區較好地概括了不同的社區嵌入程度的類型,但是他們之間並非不可逾越,而是具有從淺層次的嵌入經由長期的不斷交往互動,增進了解和認同,從而實現高層次的嵌入,也就是達到交融型的民族互嵌社區。納祿村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由於不斷的交往互動,過去的身份區隔已經轉變成為今日不分彼此的交融型的互嵌社區。納祿村居住空間和家族、民族分佈格局已經打破了過去按照姓氏相對分離的、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格局,轉變為如今相互嵌入的不以家族、民族為區別的居住格局,從而為互嵌式社區的建設奠定空間環境,為互嵌式民族關係的構建提供了物質基礎。

二、地域認同與文化互嵌:互嵌式民族關係的精神基礎

“推動建立相互嵌入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這一要求是推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實踐路徑。民族互嵌並不僅僅在於建立相互嵌入式社區環境,其主要目的和實質還是促進以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為主要內容的良好的民族關係的發展。有學者指出,“民族互嵌”具有物質形式和精神文化兩方面的含義,物質形式方面如互嵌式社區建設。民族互嵌的核心和實質在於精神文化方面,在推進民族互嵌工作過程中,要重視和強調精神文化方面的含義。居住格局上的交錯散居是民族互嵌的最低層面,是實現各民族交融與共的充分不必要條件。而以經濟和生活為基礎的文化、思想層面的精神維度才是實現民族互嵌的根本途徑。[8]因此,除了關注物質層面的互嵌,文化、思想和心理層面的精神維度的互嵌同樣是我們需要關注的另一部分內容。如此才能鑄牢互嵌式民族關係的精神基礎,也才能建構真正意義上的互嵌式民族關係。納祿村精神維度的互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由“拿鹿”到“納祿”:教育觀念上的互嵌

納祿村村名是從“拿鹿”更改而來。之所以這個村最初被稱為拿鹿,是因為朱家祖先從桂林逃難來到此處以後,這個地方荒無人煙,全是蘆葦坡,恰好看到一隻鹿從中跑出,大家就去把鹿拿下,於是把這個剛建起來的村子命名為“拿鹿”。而後根據同音,以及美好的寓意改為“納祿”。“納祿”二字包含的意思是村裡朱家搬來以後發達壯大,朱家有人當上了官,吃到了國家的俸祿的,所以就改為“納祿”這個村名。《象州地名集》也稱 “納祿初建時叫拿鹿村。後有人在朝廷作官,納糧取祿而改今名。”[9]

事實上納祿村確實是個依山傍水、人傑地靈的風水寶地。遷入納祿400餘年來,朱家在清朝後期進入鼎盛期,在縣內置有水田數百畝放租,所有收入除了用於修建祠堂、清明祭祖,還對優秀學子報送讀書,所以人才輩出,共獲進士牌匾4塊,保存完好的有清光緒五年授予朱庭熙的進士牌匾。中舉8人,其中武舉2人,文舉6人,有3人出任知縣,1人任府官。象州百姓讚譽:二武六文八里皆稱納祿朱府。分散到象州各地的朱氏王族後裔,如今還按洪武帝朱元璋時所賜的二十字詩聯作子孫姓名排班:贊佐相規約,經邦任履亨,若依純一行,遠得襲芳名。[5]

正是由於朱氏家族最早入住納祿,因此納祿村從一開始就是儒家思想和漢族文化佔據主流文化的村落,也因為長期的交流共處,其他壯族的姓氏也受到影響而高度重視晚輩教育與培養。每個姓氏對本家族曾經或還在世的傑出人才津津樂道,如數家珍。

韋家流傳“三大開”說,也就是三個排名“開”字輩的民國時期在地方上著名的人物。分別指韋開番、韋開盛、韋開芳三人。民國時期,象州成立第一國小,當時他們3人在那裡讀書畢業回來後他們就教書,方圓一帶都是他們的學生。象州還流傳過“納祿三大開,還望覃家有計謀”的說法。其意指雖然納祿出了著名的韋姓“三大開”的3個著名人物,論計謀還是覃家的多。覃家的人才也不少,如QBD當了幾十年的老師,也當過校長。他有個女兒在廣西大學畢業,又在廣西大學工作。另外QJ曾經當過鎮黨委書記。潘家更不甘落後,潘家尤其引以為豪的就是家族中一位現年50餘歲在北京某著名高校擔任博士生導師、教授的族人。近年來,他每年暑假都派學生到村裡開展水稻專業上的實驗研究。

每當講述這些家族名人和輝煌歷史,村民們臉上都會洋溢著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因此,這樣的一種尊重教育、重視人才培養的風氣已經從朱家波及到各個姓氏,更不分民族的家家戶戶。據統計,自恢復高考以來,全村至今考取大學的一共有130多人,全村人口為1000多人,這個比例在當地是非常高的。

因此,重視教育、重視人才培養的傳統和觀念不僅僅是朱家獨有,經過一代代人的教育實踐和家族中名人榜樣力量的激勵作用,已經成為納祿村所有姓氏家族和不同民族的人們共同的思想觀念和共有精神,為納祿村人才培養和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精神力量。

(二)語言上的交流互通

據村委主任潘文貴介紹,納祿村所屬的禮教村委會也基本沒有講壯語的自然村。而羅秀鎮還有6個村委講壯話,但也不是全部壯族都講。包括潘村、土辦、大陸等自然村以及麥棉村委的幾個自然村還在講壯語。從他列舉的這些地方看,基本上都是相對更為偏遠落後的村莊還保留有壯語。與其他地方類似,目前納祿村也是以漢語方言桂林話為交流的語言,即使是壯族也已經有幾代人不講壯語了。

壯話就是那邊,我們這裡不講了,可有些是從講壯的村嫁來的就有。我們都不講壯話的,身份證寫有壯族,我們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了。以前也看我們這個壯族自治區,我們這個姓,直接就按壯族身份了。朱家外來的,是漢族的。壯人講什麼的別人也不懂。現在跟孩子們還是講我們這種話的,用桂柳話講的,讀書就教普通話了。我們這裡屬於漢語方言。”[4]

村裡其他人的觀點也基本如此,他們並不認為講壯話有多大作用和意義,而且不利於交流。老人們說小時候聽見對面的禮教村那些老人講的桂柳話,但總夾帶壯音,證明一百多年前是講壯,後來漢族人來的也多,全部漢化了。尤其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外出打工的村民越來越多,壯語就更加沒有生存的空間了。

然而必須承認的是,在歷史上,這裡的壯族曾經也是說壯話的,周邊的地名也有很多是壯語音譯過來的。我們通常以為語言是民族身份的一種要素,但是在這裡卻不能簡單地一一對應。納祿村的語言選擇也是當地壯族與漢族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結果。漢語方言成為共同的交流語言,正是歷史上壯族與漢族長期共處、在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深入交流交融的體現。

(三)族際通婚與習俗的互嵌

在戈登提出的7個測度同化程度的變量之中,婚姻的同化是其中一個主要的變量。[10]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在多民族聚居區域,族際通婚被視為衡量族群關係和族體同化的重要指標。長期以來,納祿村普遍存在村內不同姓氏、不同民族之間的通婚現象,我們把它稱為村內族際通婚。

1.“好女不出門”:村內族際通婚

村內族際通婚曾經一度被認為是最理想的選擇。他們認為只有長相或各方面條件較差,在村內沒有人娶,才會嫁到外村。該村潘金秀一家就是典型的代表,她告訴我們,她家三代女性都是嫁到本村的黃家。她的婆婆來自本村覃家,她兒媳來自本村賈家,她本人來自本村潘家,她們都嫁到了黃家。她坦言嫁給本村人是最理想的選擇,幸福指數也很高。類似的同村異姓通婚情況佔一定比例,所以當地流傳“好女不出門”(即不外嫁別村)的說法。“不懂是怎麼講法,多遠我都不願去,以前別人也介紹我去啊,不懂是緣分還是哪樣子,就覺得這個村是比較熟的,我就認為這個村好。一個人不是說哪樣,我實在也不捨得這個村。這裡的人也總笑我啊,他講好多納祿村,好女都不出門的,以前老人有個這樣流傳下來:好女不出門的。就是好的,就願意在村裡面結婚。”[5]

朱家跟其他姓氏通婚,如朱家嫁到賈家,嫁到韋家的很多。在納祿,不管是什麼民族,什麼姓氏都有通婚的先例,入贅的不少。那麼,為什麼選擇村內通婚呢?韋組長說,主要是因為這個村是雜姓村,又非常團結,一團和氣,風水也好,雖然同姓不能通婚,但是異姓是可以的。“好女不出門”的村內族際通婚特點在某種程度上也向世人展示了納祿村是遠近聞名的一個地理環境優越、經濟富裕、重視教育、團結互助和人才輩出的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村莊。這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一個傳統村落的極大吸引力和向心力。

更重要的是,村內族際通婚進一步加強了家族、民族之間的互嵌,因為裡面包含了各個姓氏之間、壯族與漢族的通婚,經過了一代又一代的通婚繁衍,民族交融互嵌也已經不僅僅是停留在表面上,而是一種最深層次的互嵌,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甚至是分不清你我的民族交融狀態。

2.婚俗上的“學客”與“學壯”

正因為壯族與漢族的通婚非常常見,所以傳統上,婚禮就存在是按照壯族還是漢族的習俗來舉辦的不同選擇。村裡80歲以上的老人親眼見過或是經歷過兩種不同的婚禮習俗。朱襲文老先生說他小時候就聽見講結婚儀式可以選擇是“學壯”還是“學客”。他給我們詳細講述了學客與學壯兩種習俗,學客就是按照漢族的習俗,學壯就是按照壯族的習俗來舉辦婚禮。娶媳婦的學客學壯,也是很大的不同。

首先是學客,漢族的婚俗。學客的婚禮當天只有新娘的轎和另外兩頂轎是送親的,男方這邊派兩個去接,化著妝,打扮成貴族的模樣,走幾步就點頭行貴族禮。有兩個女的也化妝去接,接到家,擺吃的也不同我們的,五葷五素,四冷四熱,山珍海味,從吃點心到喝茶,吃正餐,到吃飯,總共起碼三、四個小時,還有奏樂。這樣捧一碗來,桌子前面是這樣擺的,沒有人坐的,送親的、接親的各坐一邊,還有兩個站著篩茶篩酒。還有三面都是六個位置,兩個送親,兩個接親,篩茶篩酒的沒得吃,送親來的是客人,主人怎麼請你,他先吃了,然後你才吃的,禮貌好講究,解放前才有,解放後沒有,全部學壯了。壯人多簡單。那一桌要專門請一個高級廚師的。還要定時間一樣,吃一塊也抽走了,不吃完的。又換來,捧一碟,過一會兒又換一碟來。因此,漢族的儀式時間長達三四個小時,程序也比較繁瑣。

學壯的就是有大幫的“娘送”(女方送親的女性親屬姐妹),隨壯族的風俗。有的人願意那一幫大娘送來,多幾桌,他就不願搞漢族的這一桌,這一桌搞100多個菜,才幾個廚師,這一桌單獨要一個廚師,還要高級廚師,有幾個海味,有山珍,這兩個送親和兩個陪親的,都是經過鍛鍊過的,要會吃瓜子,不像我們這一咬瓜子,而是放進嘴巴,出來就是沒有殼了,要很完整地吐出來。有貴族小姐的風味,還要懂得禮節,怎麼接,怎麼進來,哪個位置是他的。禮儀很複雜。我們還小的時候就見過。解放後好像都沒有了。解放前還見過兩三個這樣儀式的。[6]

可見,壯族與漢族兩種不同的婚習俗當中,漢族的禮節較繁複,壯族的禮節較為簡單。學客還是學壯的自由選擇,靈活地解決了在婚禮上兩種不同的民族習俗。壯族的可以學客,漢族的也可以學壯。學客(漢族的)習俗需要的開支較大,壯族的較小。因此,在做選擇的時候,除了民族認同之外,還要根據自家的經濟條件,一般是有錢人家多選擇按照漢族(學客)的風俗來舉辦婚禮。無論選擇哪個民族的婚俗,完全是由當事人協商決定。婚禮上這種“學客”與“學壯”的靈活處理,彰顯了民族平等、團結,相互尊重彼此的習慣,不存在民族的歧視現象,是一種新型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互嵌式民族關係在婚姻習俗上的表達。

(四)文化藝術上的交流互嵌

彩調是廣西地方傳統戲劇,流傳於廣西桂北一帶,曾經盛極一時,深受群眾喜歡。彩調也是民族文化融合的結晶,不但漢族唱彩調,壯、瑤族、侗、苗、仡佬等民族都唱彩調。納祿村也擁有一支唱彩調的盛極一時的劇團——納祿劇團。

據瞭解,納祿村在清朝以後就開始盛行唱彩調。最初是潘上忠從外面學會了彩調,回到村裡就教大家唱彩調。其他村,比如下落、古木也有人來跟學,但是重點是在納祿村。一般從正月到二到十五,甚至三月到各地唱彩調。納祿劇團在春節期間到各個村裡演出,都是從正月初一一直表演到十五才收隊。當時人們的娛樂節目少,文化生活單調,納祿劇團到這個村表演,別村的人來看了,就上臺跟劇團聯繫,邀請去他們村表演,然後又有其他村邀請,深受群眾歡迎。此外,逢節日、結婚、做壽的,主人家邀請的話,納祿劇團也去唱彩調。所以在象州,納祿劇團曾經非常聞名,廣受歡迎。

在傳統社會里,唱彩調都是男子才有資格參與的,即使是女角色也要由男的扮演。新中國成立以後,開始有女性參與到彩調表演當中。現年70歲的潘金秀是一個例子。她說她從16歲開始唱戲到現在,是她爺爺教她唱彩調的。

納祿村確實不乏藝術人才,更不分民族。納祿劇團既有壯族的,更有漢族的成員。尤其是從清朝起流傳下來的彩調藝術,感染了一代代人。韋本生組長就是彩調劇團中的重要一員,在他的感染和薰陶下,他的女兒正在藝術院校攻讀藝術專業。據說納祿村過去也一直有著名的山歌手,“老村有個王振漢,三里有個黃玉翔啊,納祿有個朱德運,三人蓋過這條江”,講的就是這三個人都是山歌王,而朱德運就是納祿村朱家人。如今,納祿村的朱芳品是遠近聞名的山歌王,我們到納祿調研的第一天,他就唱起山歌來迎接我們。重要的婚俗及有關活動更是少不了他的山歌表演。

綜上所述,納祿村建立在地域認同基礎上的壯族與漢族在教育與思想觀念、語言交流、族際通婚、文化藝術等方面表現出不分彼此,包容差異的同時,彼此間的共同性亦不斷增加的相互嵌入格局,為互嵌式民族關係的構建奠定了堅實的精神基礎。

三、傳統村落與命運共同體: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

各個地方的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路徑各有不同。納祿村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包含了生成型到建構型兩種路徑。其中,2012年入選中國傳統村落名錄,是納祿村互嵌式民族關係形成的一個重要契機。村民的認同意識也從家族、村落認同上升到共同面對旅遊開發、集體發展等跟自身密切相關的命運共同體意識。

(一)從生成型到建構型的互嵌民族關係

嚴慶指出,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有兩種不同的路徑,分別是生成和建構。生成型互嵌是不同民族基於長期接觸、彼此走進而形成的,自然選擇是其顯著特徵。建構型互嵌是通過第三方力量,使相關民族成員聚合、集居在一起而形成的,人為建構是其顯著特徵。[4]這種分類法非常便於我們觀察和辨認出不同地方互嵌式民族關係形成的不同路徑,更便於分析和研究。但是筆者認為,兩種路徑不一定非此即彼,不可兼容。通過回顧納祿村的形成發展歷程,我們注意到其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既包含了自然選擇的生成型互嵌,又具有通過第三方力量的人為因素的建構型互嵌路徑。

第三方力量介入的人為建構因素主要表現在納祿村入選第一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之後,由政府和開發商共同推動的旅遊開發與規劃、建設以及節日活動的舉辦等方面。2012年,因為朱家大院古建築群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藝術、社會、經濟價值,納祿村入選第一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這不僅是納祿村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更是納祿村壯族與漢族交往交流交融進一步深化,互嵌式民族關係最終形成的一個契機和助推器。

納祿村過去並沒有過三月三的習俗,近兩年才過。村民說:“我們不過三月三的,現在政府發動過的,在這裡打造旅遊的,去年才搞三月三,唱點戲,跳竹竿舞啊。去年才叫砍竹子來,學著跳竹竿舞。”2016年至今,在鎮政府的策劃和推動下,納祿村已經舉辦了兩屆“三月三”系列活動。其一,2017年3月30日,即“三月三”期間,該村成功舉辦了“三月三·尋找最美壯家新娘”壯漢聯姻的婚俗展示活動,5萬多名遊客聚集納祿村觀看傳統婚禮展示。其二,2018年4月18日,來自廣西區內外的3萬多人參加羅秀鎮2018年“魅力新納祿、彩色三月三”文化旅遊消費品牌活動。有效地將傳統文化與創新科技相融合,增加遊客參與性,拉動旅遊消費。三月三節日活動的成功舉辦,主要得益於政府的推動。

同樣,有著輝煌傳統的彩調,也隨著近年來廣場舞的火爆而逐漸式微。近三十年幾乎沒人表演彩調,喜歡彩調的人也越來越少。然而入選中國傳統村落以來,為了更好地挖掘和展演當地的文化藝術資源,彩調又重新受到政府和村民的重視,納祿劇團又開始組隊排練和在各種節日表演彩調。傳統的文藝資源得到了復甦,同時為壯族與漢族的往來互動、深入交流交融提供了又一個舞臺。

如果說400年前朱家逃難到納祿村定居,隨後其他姓氏先輩陸續趕來,隨後各個姓氏、壯族與漢族在日常往來中語言、習俗、通婚等許多方面不斷相互影響和嵌入是一種自然選擇的結果。那麼2005年水災之後,政府統一規劃重建樓房,村民的居住格局進一步相互嵌入,就具有人為的力量因素,尤其是在2012年獲評中國傳統村落以來,政府、開發商與村民一起構成了多方力量,共同推進納祿村在經濟、文化、生活習俗等方方面面的互動交融,人為建構的因素表現得更為突出,因此可歸到建構型的民族互嵌路徑。

(二)從村落共同體到命運共同體的民族交融

民族互嵌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的建構不能僅僅停留在利益共同體和情感共同體的層面,而是要以建構命運共同體為價值追求。命運共同體顧名思義就是大家命運是連在一起的,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所有的互嵌都是以努力構建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為宗旨和目標,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11]

鄰里真誠以待、團結互助一直是納祿村的傳統,基本不存在大姓欺負小姓的事。如最後從外地搬到納祿入住的黃家,只有30多人,是納祿村人口最少的姓氏。但是,雖是小姓人少,但凡有大小事,不管是潘家、韋家、覃家,隔壁鄰舍都來幫忙黃家渡過難關。在黃家看來,其他大姓對他們就當做是親兄弟一樣對待。在別的村卻不時有打架、偷竊等各種糾紛。村民說,納祿村治安也是非常好,也基本沒有失竊的事情發生。把村民緊緊維繫在一起的,是已經超越於血緣、地緣關係之上一種命運共同體的意識與情感。

調查發現,納祿村賈家有三兄弟一直與父母共同生活,共同吃飯。其中兩兄弟成家後沒有分家,大兒子娶妻生子共5口人,二兒子也娶妻生子有5口人,另外加上未婚、最小的兒子及他們的父母,一共全家13口人一日三餐都在一起,沒有分家。婆媳關係、妯娌關係都非常和睦,生活費也沒有分得很清,誰有錢誰就去買菜。在居住上,父母跟未成家的小兒子一起住,大兒子、二兒子都蓋起了新房,吃飯的時候就聚集到老媽子住的地方一起吃,其樂融融。如果說家庭就是一個社會的最小縮影的話,這個不分家的十三口之家是納祿村家和睦相處的家庭關係的典型代表,更是納祿村命運共同體形成的一個鮮明寫照。

所謂的相互嵌入,是在各民族相互平等的基礎上,以尊重差異、包容多樣的胸懷,增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利益和情感共同體,從而實現各民族手足相親、守望相助的休慼與共的命運共同體。顯然,納祿村實現了從村落、地域的認同到具有息息相關的命運共同體意識的轉變,這正是一種理想的互嵌式民族關係形成的標誌。

結語

民族間的交往交流交融,離不開“互嵌式格局”的支撐。郝亞明認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區環境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空間基礎,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則催生了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會結構,其在形成後又成為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結構基礎。[12]其清晰闡釋了民族互嵌式格局與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之間的相互關係。本文通過一個傳統村落中壯族與漢族在長達400餘年裡,尤其是其中幾個重要的關鍵時間轉折點的交往互動的不同表現及不斷深入的案例,闡述了其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動態歷程以及互嵌式民族關係形成的路徑與經驗。從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認識和啟示:

其一,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路徑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互嵌式民族關係的構建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推動建立相互嵌入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這一要求的目標,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具體路徑。構建互嵌式民族關係的路徑,既有自然選擇的生成型民族互嵌路徑,又有人為因素髮揮作用的建構型民族互嵌路徑。納祿村的例子是包含了兩種路徑。因此,從一個具體村落或社區的歷史長河中考察民族關係,既要重視和挖掘歷史上這個地方對於建構互嵌式民族關係的獨有資源,又不能忽視後天人為因素的推動作用,從而尋找到具體的適合各個地方民族互嵌式關係的形成路徑。

其二,各地的民族互嵌式關係形成具有其獨特之處。在納祿村,壯族與漢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實踐,並非與通常認為的具有族界意識的不同民族身份之間的交往交流交融模式,而是通過姓氏家族的身份意識,經由姓氏、村落認同到的命運共同體意識,最後實現壯族與漢族和諧共生、相互嵌入的民族交融格局的模式。民族身份在日常交往中讓位於家族和村落成員身份,並超越了民族認同,實現民族團結、相互嵌入的交融格局。這種超越於民族身份的交融模式是納祿村自身的地方歷史和社會背景等因素所致,它給我們帶來了一種新的不侷限於民族身份來認識和處理民族關係的視角。

其三,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也是一個歷史發展的過程。納祿村互嵌式民族關係的形成是與村落的初創與建立、災後重建、傳統村落建設的幾個階段密不可分的,是不斷經由交往交流而形成一個具有休慼與共的心理認同感的命運共同體。納祿村的實踐,有助於我們從時間和空間、精神與物質等不同層面來拓展對互嵌式民族關係構建的研究,並能對其他多民族雜居區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實踐提供有益的經驗借鑑,從而豐富有關民族互嵌理論的內涵與認識。(注:本文原載於《廣西民族研究》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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