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向全社會徵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關於向全社會徵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為深入推進全市公安機關集中打擊整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加大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力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生態安全。現向廣大市民群眾徵集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具體內容如下:

一、舉報範圍

1.非法獵捕(捕撈)、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犯罪行為;

2.違反“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疫情防控有關決定、命令,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食用非保護野生動物行為;

3.違反狩獵(漁業)法規,在禁獵(禁漁)區、禁獵(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捕撈)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

4.利用互聯網非法買賣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利用網絡平臺、社交軟件傳播濫捕、殺害野生動物視頻、圖片的行為;

5.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行為;

6.非法食用保護野生動物行為;

7.為非法出售、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的行為;

8.為非法出售、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的行為;

9.其他涉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的線索。

二、舉報方式

1.舉報電話:0668-110、0668-2987269

2.郵寄地址:廣東省茂名市光華南路122號(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刑事偵查大隊) 郵政編碼:525000

3.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監督舉報,鼓勵實名舉報,舉報線索一經查實的,視情給予獎勵。對包庇、縱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或惡意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茂名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2日

關於向全社會徵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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