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工资怎么发?平安普惠“维C行动”带来硬核复工指南!

特殊时期下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意义重大。目前依旧有很多企业没能实现复工复产,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的小微企业。那么,在特殊时期,员工的工资该怎么发呢?

首先,被隔离和患病劳动者工资如何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因排除患病嫌疑前的这种“隔离”,更多是人民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考虑,为控制疾病传播、蔓延,对可能患病的对象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职工被政府部门要求依法参加专门的活动,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此时,工资待遇计发,应当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故,该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

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劳动者,一旦被确诊,“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则应当按照病假进行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之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可以以减少工作为由,降低员工薪酬吗?

首先明确一点,降薪是典型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若是企业不经协商单方向宣布降薪,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劳动仲裁。

但是,在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首先应当稳定就业,不可轻易裁员。可以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是要充分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是企业出现减产乃至停产的,在停工的第一个月时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但若超出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员工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可是适用各省市应当发放生活费标准发放工资。但在超过工资支付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发放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今全国各地复工复产陆续开展,做好这些问题的思考与理解是企业主不可少的功课,这对抗风险能力更弱的小微企业来说更是如此。为此,平安普惠通过金融消费者能力提升“维C行动”平台,推出小微复工经营“硬核”指南汇集31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扶持政策,涵盖六大行业小微企业复工须知,经营管理经验分享及行业趋势判断帮助小微企业实现科学有效的复工复产。

践行社会责任,坚守普惠使命。特殊时期下,平安普惠对小微企业主进行金融资源和经营能力“双赋能”,将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扶持政策的作用充分发挥,也势必会为小微企业走出阴影提供有利的支持。

特殊时期工资怎么发?平安普惠“维C行动”带来硬核复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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