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退保只退現金價值合理嗎?

銀河星317


本不想回答此類問題,但閒著無聊,就回答一個既沒流量,更無收益的問題吧!



關於這個問題,要從保險費的組成說起。

對於我國的人壽保險類的產品來說,保險費是由純保費(也稱淨保費或風險保費)、附加保費(也稱管理保費)和儲蓄保費(現金價值)組成的。

所謂的“純保費”是依據瑞士再保險公司針對我國不同年齡階段的人所能遇到的各種風險概率計算出來的,這種保費也就是保險公司為客戶承擔風險而客戶所需要支付的保費,是客戶在保險期間理所應當支付給保險公司的,否則,一旦客戶出了風險,賠款從哪裡來?

所謂的“附加保費”也就是保險公司的管理費用,這裡邊包括內勤員工的工資福利、房屋租賃費用、水電費用、各種辦公費用、廣告費用(許多人感覺平安的產品比較貴,也就廣告費用比較多了)等。這一部分費用已經被消耗掉了,保險公司是無法返還給客戶的。

所謂的“儲蓄保費”也就是客戶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保險公司多收取客戶的錢。因為中國人有儲蓄的習慣,保險公司為了迎合客戶的心理需求而多收客戶一些錢用於儲蓄(注,國外的人壽保險產品之所以感覺很便宜,也就是保險公司沒有收取這一部分錢。當然,國外的保險產品一般是不存在“退保”一說的,一旦客戶不繳納保險費,就等於單方違約,將合同丟進垃圾桶就行了),而保險公司多收取的這一部分錢再加一些存款利息就是“現金價值”。因此,客戶退保時所領取的現金價值也等同於客戶自己在保險公司存的錢,也就是儲蓄保費。因此,客戶退保,保險公司只能把客戶自己在保險公司存的錢(現金價值)領走,其餘的錢該支付風險保證費的已經支付了風險保障費;該承擔保險公司營業成本(附加保費)的已經承擔了營業成本,還怎麼會有錢可以領取的呢?所以,保險退保只退現金價值是完全合理的。



當然,你投保的是人壽保險,還具有現金價值,還能領取一部分退保費用;如果你投保了人身意外險而退保的話,對不起,就如同國外的人壽保險產品一樣,你一分錢也領不走,你把保險單一撕就行了。

好啦!不囉嗦這個沒有流量的問題了。雖然我是老保險(人壽、財產保險公司的外勤和內勤都做過),但我是三農領域作者,回答這個問題有些不務正業了。


老胡說三農


因為這個事情我覺得特別能理解。

客戶買保險的時候,希望說這筆錢永遠是我的。如果是個重大疾病保險。出了問題要有槓桿。如果沒出問題,這筆錢必須一分不少的還給我。

那麼這個問題就簡單了。以上的想法,只有這筆錢一直放在保險公司才能夠做到。如果只是短期內放在保險公司,那麼既然前期他給了你很多的槓桿,他肯定是要收取費用的。

而且這個在投保的時候,銷售人員就應該跟您說清楚,包括猶豫期過後的退保只退現金價值,無論是在遞送合同的時候還是回訪的時候都需要認真清晰地知道短期內退保有損失。


明亞凡璞之美


換位思考一下就方便理解,保險公司為了提升銷售,大部分保險產品的設計會把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攤在前幾年裡面,所以早期導致了退保損失比較大,這個是一個弊病,未來會不會把費用均攤更長時間值得關注。

不過針對題主已經發生的問題,其實無解,會問在那裡擺著。

對看題主答案的人給幾個建議

1.搞清楚自己購買的目的後再做出符合自己需求和經濟需求的購買決定,是自己需求的東西,就不用太關心短期現金價值。

2.如果在認可需求,也認可產品,不過不確定自己的經濟持續能力,可以考慮把保額分解,比如你的保額是50萬,那就分解唄,分解為5個10萬,這樣你的選擇性更更大些。

希望對你以及其他朋友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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