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确定“双测”最高价格 核酸检测每次150元,抗体测定每项50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5月1日晚,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6号)要求,自5月1日起,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费标准调整为:核酸检测费150元/次,抗体检测费50元/项(IgG、IgM两项合计100元)。第三方检验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记者 孙飞)

早前报道:

我省确定“双测”最高价格

核酸检测每次150元,抗体测定每项50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4月30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就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制定了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

根据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含检测试剂)”,每次150元;“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含检测试剂)”每项50元。以上项目价格为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

通知提出,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4月27日印发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对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门急诊高度可疑患者、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等四类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做到入院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工作由各区市研究确定。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和门急诊高度可疑患者检测费用实行记账管理,由医疗机构登记患者信息和费用情况,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患者住院期间如需陪护,陪护人员的检测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住院患者检测纳入医保结算报销。参保住院患者入院前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费用并入医保住院医疗费报销,原则上每人只报销一次检测费用。

(记者 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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