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全省首创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

4月23日,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禅城法院联合召开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佛山将正式启动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通过著作权行政、司法机关及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提高纠纷处理效率,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减轻著作权人诉累,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市委宣传部出版版权科负责人表示,佛山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在全国也是率先探索。


佛山全省首创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


提交立案之时即介入调解,将纠纷解决在始发状态

据悉,在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中,市版权局充分发挥版权管理职能,优化版权社会服务,负责委托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诉前和解,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调解工作提供便利;禅城法院负责提供案件信息,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提供文书模板,争取其选择诉前和解方式先行解决纷争。该机制的优势在于理清了各职能机关职责,在诉讼刚进入法院提交立案之时即介入调解,力争将纠纷解决在始发状态。

早在今年3月,市版权局、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选取了同一原告起诉的涉及8家KTV经营者的501件案件,探索一门式快速和解机制的可行性。

3月11日,市版权调委会组织现场调解会,人民调解员和禅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耐心听取KTV经营企业的意见,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积极引导纠纷双方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7家KTV经营企业与原告初步达成和解,和解案件443件,占计划调解案件的88.4%。

在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主要负责人刘应东看来,相比诉讼调解,一门式和解是诉前和解机制而不是诉讼过程中的调解,不需要在被告到庭的情况下才能开展,可由调解员分别电话进行背对背调解,同时不是由法官组织调解,而是由专业的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这三大不同,有利于缓解被告的抵触情绪,克服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增加和解的成功率。

禅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阿桑也表示,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是法院诉前和解中心制度中的一种工作模式,它是在诉前和解中心制度基础上建立的专门审判领域的创新和解机制,对法院诉前和解机制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

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结案手续可代理完成

实际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提升,近年来,佛山著作权案件呈快速增长态势。2017~2019年,佛山市受理著作权民事案件从3790件大幅增长至12998件,仅今年1~4月,接受立案申请逾1.5万件。

“随着审判压力与审判资源矛盾日益突出,著作权人诉累未得到有效减轻,建立快捷、合法的著作权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加强版权保护、减轻著作权人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的客观要求。”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优势在于多方联动、集中调解、一门式办理、减免费用、方式灵活,可以提高和解成功率,提高纠纷处理效率,解决手续繁杂问题,提高当事人积极性,对当事人保障更全面。

具体来说,不同于法院的诉前和解中心主要由法院单方组织调解,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由法院、市版权局、行业协会、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法院在移送诉前调解案件时,对涉及同一当事人的案件进行整合,对性质相同、主张一致的纠纷集中进行调解,必要时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介入。

与此同时,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立案时提交的诉讼费用,法院还将根据和解结果进行减免。比如,纠纷双方当场履行完毕权利人撤回立案申请的,达成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的,法院均不收取费用,如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撤诉裁定书的,法院则按一般受理费的20%收取少量费用。

“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正式运行,是我市提升版权社会服务水平的有益尝试,是形成我市版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大格局的重要抓手,是我市版权管理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生动体现,有助于佛山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上述负责人说。

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鲁红霞也表示,在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立之初,调委会就针对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难点,对症下药。调解采用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形式,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相结合的灵活调解方式。达成和解协议后,调委会接受双方委托代为办理后续手续的方式,实现当事人一次见面签署和解协议和委托书、其他程序采取线上或邮寄完成的真正一门式工作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对未能达成和解的纠纷,法院将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佛山著作权民事司法暨行政保护报告(2017-2019年)》、《佛山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审判工作报告(2019)》同时发布

著作权侵权案件增长迅猛 近半数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

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禅城法院院长谢阿桑、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负责人刘应东分别发布了《佛山著作权民事司法暨行政保护报告(2017-2019年)》和《佛山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审判工作报告(2019)》。

根据《佛山著作权民事司法暨行政保护报告(2017-2019年)》披露,2017年至2019年,禅城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的数量分别为3790件、9874件、12998件,增长态势迅猛。其中著作权案件在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的比例从83.4%稳步增长至90.8%。

在禅城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中,绝大多数为侵权纠纷,以侵害放映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主。而且个人起诉维权的数量不多,而是以单位提起诉讼为主。与此同时,因权利人索赔的金额不高,被告结合败诉风险及承担能力,大多愿意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尤其是涉KTV著作权案件,成功调解比例更高。据统计,三年来,每年著作权调解撤诉的案件约占已结案著作权案件的一半,比例依次为50.1%、45.7%、47.6%。

目前我国对著作权保护实行的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运作的“双轨制”。报告称,2017~2019年,我市持续开展“剑网”等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案件18件,其中包括了全国“扫黄打非”办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有关执法部门和个人多次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有功单位(个人)。

与此同时,禅城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判,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著作权民事案件的司法保护。三年共审结著作权各类案件25721件,平均结案周期从72天降至50天。该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通过实施集约式送达、繁简分流、注重调解等方式,有效让高发的涉KTV著作权案件的平均办理周期从63天缩短至42天。

链接: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运作方式

(一)适用范围

由禅城区人民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管辖受理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正式启动时间和调解地点

4月27日正式启动,调解地点原则设在市版权调委会(禅城区季华四路佛山创意产业园5座3楼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

文/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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