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重大項目 優化營商環境 | 市中院就出臺兩個《意見》召開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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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市中院召開《關於為全市重大項目攻堅年活動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工作意見》《關於司法服務和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若干問題的意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兩個《意見》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以及下一步貫徹落實措施。人民日報、現代快報、常州晚報、常州電視臺、中吳網、化龍巷等多家媒體記者應邀參加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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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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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潘桂林首先向媒體記者發佈了《關於為全市“重大項目強化攻堅年”活動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工作意見》。該《意見》是市中院在深入學習領會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重大項目強化攻堅的重要性、緊迫性的基礎上,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切實增強服務保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運用系統思維、整體思維和底線思維,結合工作實際,第一時間制定並經院黨組會議討論通過形成的。市委齊家濱書記對市中院該《意見》作出批示:市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出臺服務保障重大項目強化攻堅年意見,站位高、措施實、力度大,充分體現了服務保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希望全市法院系統繼續完善長效機制,抓好貫徹落實,以高質量司法為‘五大明星城建設’保駕護航。

該《意見》緊密結合“重大項目強化攻堅年”活動確定的目標、思路和重點要求,提出了三大部分十五項具體措施,重點內容包括:

要營造安心穩定的投資創業環境,堅持平等、全面、依法保護產權原則,加強涉重大項目投資者權益保護;

要營造充滿活力的創新創業環境,妥善審理重大項目建設中的知識產權案件,助力行業領頭羊打造;

要營造進退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助推產業轉型升級、新舊動能轉換功能;

要構建常態化會商協調機制,加強與發改委、商務局、科技局等重大項目牽頭部門信息聯動;

要健全前瞻性司法研判機制,推廣巡迴審判點、法官工作室機制,及時為重大項目建設提供有特色、有成效的司法服務;

要升級訴訟服務,開發建設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立案預警系統;

要開闢涉重大項目糾紛“綠色通道”,對涉重大項目糾紛一律當天立案受理、當天移送審理;

要建立涉重大項目糾紛“分調裁審”機制,實現涉重大項目糾紛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

要高效兌現勝訴利益,對涉重大項目企業申請執行的案件,優化執行流程,依法用好用足強制執行措施;

要加強法治宣傳,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引導和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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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

潘院長髮布了《關於司法服務和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若干問題的意見》。為推動常州“三個走在前列、一個積極探索”和“五大明星城”建設新實踐提供司法保障,為提高全市法院服務和保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市中院組織力量,研究起草了該《意見》並經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審議通過。

該《意見》分為“總體要求”、“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共42條,主要內容包括:

要堅持平等、全面、依法保護產權原則,營造安心穩定的投資創業環境,保護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讓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

要服務疫情防控,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大力推行互聯網審判,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

要營造商事糾紛多元化解環境,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室、律師服務工作站建設,推進律師參與調解工作,完善訴訟與仲裁、調解、公證的有機銜接;

要深化法院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智慧法院”建設,暢通“廳、網、線、巡”立體式訴訟服務通道;

要高效處理各類商事糾紛,加強立、審、執全流程精細化管理,推進網上立案和無紙化審理,嚴控審理期限,優化鑑定、評估、拍賣等配套流程管理,規範執行行為,切實維護市場交易公平公正;

要營造進退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精準識別、分類施策,推動完善破產重整、和解制度,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助推產業轉型升級、新舊動能轉換功能;

要營造充滿活力的創新創業環境,注重知識產權規則標準應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要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加強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工作,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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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常州法院將以兩個《意見》的出臺為契機,迅速落實齊書記批示精神,銳意進取、攻堅克難,從三個方面紮實開展工作,不斷督促兩個《意見》的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工作部署,確保做到組織到位、責任到位、動員到位、措施到位,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是強化考核評估

將服務和保障“重大項目強化攻堅年”活動開展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工作臺賬,全面、真實地反映活動做法和成績。

三是注重宣傳監督

將打通全媒體宣傳渠道,積極開展各種類型的系列宣傳活動和典型經驗推廣,及時發佈相關政策文件、活動開展信息,建立常態化更新機制,著力營造濃厚氛圍,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宣教處處長陳志強主持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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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陸佳瑋

攝錄:葉 健

審核:金曄茹

審定:陳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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