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班族來說,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個月,最期盼的就是發工資了。不過,要是到了該發工資的時候,公司卻沒有足額髮放,換了誰心裡都不是滋味。最近,在樂山中心城區牛咡橋某寫字樓一家公司上班的不少人,就遇上了這樣的事兒。
市民潘雨:“我們上個月幹了一個月,他就只發我們一千塊錢,原本應該發兩千多元,問他原因,他就說公司現在虧損狀態,我們覺得公司虧損狀態也應該給我們發最低底薪。”
潘雨口中的公司,是一家叫做蘇朵信息技術諮詢的公司,位於寫字樓的18樓。最近,在這家公司裡,像潘雨一樣沒有足額領到工資的員工還有10名左右。
市民朱旭:“我們年前11月份到今年3月份的工資,他只給我們結了兩千多塊錢,我們剛算了一下該得的至少都是四千,他只給了我們兩千塊錢”。
幾位討要工資的員工告訴記者,他們在這裡上班,工資是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來計算,底薪是每個月兩千多,加上提成基本上能拿到三千左右。不過,從去年11月份開始到現在,不少人都沒有領到足額的工資,員工們也曾找過市場監管部門和民警幫忙協調處理。
當天,就在記者趕往公司採訪的途中,公司負責人出面了,為討要工資的幾位員工,每人補發了一千塊錢的工資。公司負責人陳紅平:“你們來之前,我已經補發給他們了,因為我們當時算工資的時候算錯了。”
記者瞭解到,雖然公司給大家補發了工資,但個別員工表示還是存在一些差額。採訪中我們還了解到,這家公司也沒有按照勞動法規定,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市民潘雨: “我們來上班公司就沒提過籤勞動合同的事,就直接拿電話單給我們,喊我們打電話,我們也不知道是幹什麼的”。
出了這個事兒後,員工們表示不願意繼續在這裡上班,希望公司將四月份半個月的工資給他們結算了,公司表態將研究討論。
記者瞭解到,目前,這家公司回應了員工的要求,已經將四月份半個月的工資發給了大家。
事情雖然劃上了一個句號,但得借這個事兒提醒各位上班族,大家就職的時候一定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遇到勞動糾紛才能更好地維權。
來源:新聞天天報
編輯:劉衝
責編:劉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