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多角度,多方式開展矛盾糾紛排查。 結合領導幹部約訪(下訪)、結對幫扶、軍隊退役人員包聯等工作,採取走訪、座談等方式發現問題,特別是在美麗鄉村建設、脫貧攻堅、徵地拆遷、勞動社保、村“兩委”換屆等工作中做到全面掌握矛盾糾紛起因,找到有效化解辦法;二是注重信訪情報信息蒐集。推行“信訪信息員”制度,以專職力量為主,專業力量和群防群治力量為輔,整合人民調解員、綜治協管員、駐村幹部、村民組長、社區樓院長等社會力量,構建起信訪信息蒐集網絡,及時有效的發現身邊問題,收集苗頭性信息,化解矛盾糾紛;三是注重發揮基層人民調解源頭防控作用。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創建多個基層調解室,堅持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真正把苗頭隱患控制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