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城公检法司四部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


枣庄峄城公检法司四部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

近日,由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峄城区人民法院、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峄城区司法局等四个单位在区公安分局联合召开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共同签署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枣庄峄城公检法司四部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

该《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刑事诉讼工作实际制定的。其中,对快速办理机制的基本原则、适用的条件、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制作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一表二书”, 即《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登记表》《快速审查建议书》和《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通过“一表二书”,有效实现各诉讼环节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案件顺利办理。

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对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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