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恥:西班牙曾六次屠華,近十萬炎黃子孫喪生。

1998年,印尼發生大規模屠華事件,上萬華人華僑被屠殺,財產被掠奪,子女被人欺凌。這不是第一次,遠在300多年前大海航時代,西班牙人就已經發生過六次大規模屠華事件。

西班牙人為什麼屠華?

大航海時代,西班牙人一度成為海上霸主,殖民地遍佈全球。其中就包括菲律賓,當時稱呂宋。在殖民過程中一方面雖然西班牙需要華人華僑來繁榮菲律賓經濟;另一方面又認定在菲華僑是潛在的巨大隱患。因此,為了維護殖民地的利益,西班牙殖民者將排斥和屠殺華僑作為維持長期穩定的政策。

國恥:西班牙曾六次屠華,近十萬炎黃子孫喪生。

醜惡的嘴臉,記住這些暴徒

第一次屠華


1603年,正值明代萬曆年間,明朝派出官員到卡維特“勘金”。西班牙殖民者蓄意煽起反華情緒,挑動華僑自衛起義,然後西班牙總督以華人起義為藉口,對在菲律賓的華僑進行第一次大屠殺,致使“菲華僑死者凡二萬四千人”。要知道當時在菲律賓華僑總人數也就不到3 萬人,這次屠殺竟達總人口的8成,其殘忍與瘋狂令人髮指。

屠殺事件發生後,西班牙人一度害怕遭到明朝政府的報復,於是派遣兩名使臣來華辯解。

然而萬曆皇帝卻通過福建巡撫徐學聚傳諭西班牙總督:“屠殺華人一事,可勿視為重要。中國皇帝,寬懷大度,對於屠殺華人一節,決不興師問罪,而於妄言採金者,業經依法懲辦,以為玩法者戒。爾等西班牙人,素屬聰慧,對於此次慘殺事,勿容畏懼。對於在境華人,因多系不良之徒,亦勿容愛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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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其投入火中

屠華肆無忌憚

明朝政府不作為的聲明讓西班牙殖民者放棄最後一絲顧慮,於是屠殺變得肆無忌憚。

1639年,因“卡蘭巴計劃”實施,西班牙殖民者強迫華僑棄農從商,殖民者強制要求卡蘭巴華僑交納地租,引起華人激烈反抗,於是遂藉口進行第二次屠殺。自1603 年第一次大屠殺之後,雖然在菲華僑人數銳減,然海外貿易利益巨大,又有很多華人紛至沓來。至1639 年第二次屠殺前夕,在非華人已有3 萬多。第二次屠殺華僑被西班牙殖民者所殺者不下兩萬人,財產損失達七百萬西班牙銀幣。

1662 年,鄭成功擊敗荷蘭收復臺灣島後,曾致書菲律賓總督要求向其納貢並保護僑民。

為防止華僑成為鄭成功攻佔菲律賓的內應, 西班牙殖民者對華僑進行第三次大屠殺,約有4000名華人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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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辱婦女

1686 年,西班牙王命令菲律賓總督務必在6 個月內驅逐所有在菲華人。以丁哥為首的300 名華僑聯合起來進行抗議,西班牙殖民者順勢進行第四次屠殺,連同丁歌在內的數百人被盡數屠戮。

1762年,英國對西班牙正式宣戰,英國佔領馬尼拉期間,在菲華僑不堪忍受西班牙人的盤剝紛紛起來反抗。 遭到西班牙殖民總督安達下令絞死菲律賓群島各地所有華人,到1765 年這項命令仍然在執行。針對華僑的第五次大屠殺,全菲律賓被殺華僑超6000人。

1820 年10月,馬尼拉爆發疫情,霍亂和天花橫行。西班牙殖民者汙衊疫症的流行是由於華人在河中投毒所致,覬覦華人財富已久的人群爆發排外騷亂,僅10 月9 日和10 日兩天內慘遭殺害的華僑共計85 人,財產損失無法估量。

每每看到這些心痛無以復加,亦苦苦思索,祖國應是海外華人最堅實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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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兩種結局

明清之時,迫於生計大批華人下南洋討生活,並就此紮根與東南亞各地,倘若政府能妥善的組織並管理這些海外華人,那麼東南亞的格局絕非今日之局面。可惜的是,不論明代還是清代,對於海外華人總是視為棄民,對於他們的存在總是冷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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