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到底有幾個永樂帝?

A童木的微託邦


應該是四位:1永樂明朝的第三個皇帝,明成祖朱棣的年號 2五代南漢時農民起義領袖張遇賢的年號永樂(公元942年-943年) 3十六國時期前涼恆王張重華的年號永樂(公元346年-353年) 4北宋時期浙江農民起義軍首領方臘的年號(公元1120年-1121年)

朱棣(1360年5月2日-1424年8月12日),明朝第三位皇帝。明太祖朱元璋第四子,建文帝朱允炆之叔父。建文四年(1402年)即位,在位二十二年(1402-1424年),年號“永樂”。

洪武三年(1370年),朱棣被冊封燕王。洪武十三年(1380年),就藩北平,率軍打敗北元,聲望日隆。建文帝即位後,厲行削藩政策。朱棣打著奉天靖難的旗號,發動靖難之役,起兵攻打建文帝。建文四年(1402年),攻破南京,正式即位。朱棣在位時期,勵精圖治,延續洪武政策。政治上,繼續實行削藩政策,加強中央集權;改革官制機構,設置內閣和東廠。軍事上,五次親征蒙古,佔領安南,東北設立奴兒干都司,西北設置哈密衛,西南設置大古刺、底馬撒、底兀刺等宣慰使司和貴州承宣布政使司。還委派鄭和下西洋,加強中外友好往來和對南海地區的經營。文化上,編修《永樂大典》。同時,為了加強對北方地區的控制,疏浚大運河,遷都北京。統治期間,經濟繁榮,國力強盛,史稱“永樂盛世”。但其五徵蒙古、派鄭和下西洋以及遷都北京等舉措都耗費了很大國力,削藩政策的不徹底性也為其死後漢王叛亂埋下伏筆。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在第五次北征蒙古回師途中,病逝於榆木川,享年六十四歲。廟號太宗,諡號“體天弘道高明廣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葬於長陵。明世宗時期,改廟號成祖,改諡“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傳位長子朱高熾。

張遇賢(?-943),五代時期粵贛農民起義首領。一作張茂賢。循州博羅人。初為縣吏。942年,被推為首領,起義反抗南漢統治。攻克循州,自稱中天大國王,改元永樂。起義軍皆穿紅衣,稱“赤軍”。次年往南唐虔州,據白雲洞為根據地。後被南唐擊敗,被俘遇害。

張重華(327―353年),字泰臨,一作字太林,安定烏氏(今甘肅平涼)人。前涼第四位國君,涼文王張駿第二子。

寬善端重,沉毅少言。建興三十四年(346年),張駿去世後,正式繼位,自領太尉、護羌校尉、涼州牧,封西平郡公,假涼王,年號永樂。重用賢臣謝艾,抵抗後趙和前秦的進攻。

永樂八年(353年),去世,諡號桓公,葬於顯陵。其兄張祚稱帝后,追諡桓王,廟號世宗。

方臘(約1074年-1121年10月6日),又名方十三、方世臘,睦州青溪縣(今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西)人,一說歙州(治今安徽歙縣)人,北宋末年農民起義首領。

僱工出身(一說家有漆園)。北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秋,利用摩尼教的“二宗”(明、暗)、“三際”(過去、現在、未來)之說,睦州幫源發動起義。因花石綱酷害百姓,得到了百姓支持。自號“聖公”,年號“永樂”,設置官吏將帥,建立政權。

宣和三年(1121年)夏,方臘率餘部退守睦州青溪幫源洞和梓桐洞,後受傷被俘,同年秋被殺。


學習路上123


明成祖朱棣功績

明成祖朱棣 公元1360年~公元1424年,年號永樂,通過靖難之役奪取侄子建文帝皇位,在位期間,發展經濟,先後六次派鄭和下西洋,加強了明朝同世界各國的聯繫,以及五次親征蒙古,編纂《永樂大典》,以及疏通運河,創造了永樂盛世。

政績:在政治方面,清除藩王,排除異己,上設置監察機構,如復設明太祖時期的錦衣衛,以及設置東廠。同時刷新吏治,設置內閣統轄六部,在軍事方面,注重北疆,北部邊防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和改造,向北親征蒙古,向南徵安南,鞏固了明朝大一統。同時朱棣注意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認為“家給人足”、“斯民小康”是天下治平的根本。因而大力發展軍屯和鹽商則中制度,以此減輕百姓負擔。

總結

明成祖朱棣在歷史上是少有的文武雙全的君主,也是漢人天子中唯一親自遠征遊牧民族的第一人,因而在歷史上只有一位永樂帝。


甲申易樞


歷史上真正稱為永樂帝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明成祖朱棣。他出生於應天(今南京),為朱元璋第四子,通過發動靖難之役推翻了建文帝朱允文,明朝第三位皇帝,被稱為“永樂大帝”。 朱棣早年封燕王,後通過“靖難之役”奪取皇位。他在位時,改善政治制度,發展經濟,開拓疆域,派鄭和下西洋,編修《永樂大典》,疏浚大運河,締造永樂盛世。1424年駕崩,廟號太宗,後明世宗改上廟號為成祖。

但是中國歷史上還有三個以永樂作為年號的政權,由於時間太短,不能稱為永樂帝,分別為:

1、張遇賢 永樂(942年7月-943年10月,或作長樂)是五代農民起義領袖張遇賢的年號,共計2年。

2、張重華 永樂(346年-353年)是十六國時期前涼桓王張重華的年號。

3、方臘 永樂(1120年11月-1121年4月)是北宋時期浙江農民起義首領方臘的年號,共計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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