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名員工不加班,被判賠18000元”的新聞?

未來世界888


我在一私企當電工有時設備壞了正趕上下班,廠長叫你加班,白天工作]一天很累,下班還加班幹了幾個小時不給加班費,還得自已打車回家。不給報車費。時問_長就不願意幹,幹不給加班費打車自已花。不幹老闆不願義。吋問長就得不幹了。-


用戶8696924917646錄


法官有罪一一沒有法律依據憑私心審判的典型案例,此類人必須向當事人認罪丶向社會公眾認罪,開除公職,永不錄用公務員!!!


老頑童283176306


企業做得有理,即是企業人就有維護企業利益的義務,砸了企業鍋也毀了自巳的碗。企業也要保證職工的合法權利。加班必須付加班工資,隔三叉五偶爾加班可以,頻繁加班是管理缺陷屬盤剝職工違反勞動法職工可起訴企業拒絕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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