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职业操守就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对吗?

人间正道70


肯定是没错!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有些个律师为了自己私利,游走在法律间隙中而丧失了职业操守,不能以事实为依据,死搬硬套,严重损害事实本身,却知法犯法!……


深海一域


没有错,但前提是律师必须“依法”,同时律师也是“人”!

可以说:律师的职业,一方面是对法官公平判案的协助,另方面是对法官判案的监督。对法官的协助,是基于当事人对法律的认知有限,需要帮助当事人整理并向法官展示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对法官的监督,是基于法官毕竟是人,法官对法律的主观认知不一定就是合法的,需要随时阻止法官可能出现的不合法行为!

律师,首先是人,所以要具备人最起码的道德。如果律师已经失去了做人的底线,那所谓“律师的职业操守”就变成了形式主义,对律师毫无约束力!针对这点,律师证的发放,“法律专业知识”只能是第二位的考量因素,第一位的考量因素必须是“人品”!

现在的律师行业,面临最大的信任危机。笔者至今为止,还没有碰到过把“人品”放在第一位的律师,更不要说具有正义感的律师了!所以,笔者所面临的问题,全部交给时间去解决,最终以《维权之路》来结束!


龙潭山隐士


律師的職業是遵守法律法規,以證據事實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正當的權利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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