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6.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1.09亿元、转移性收入689.2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238.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7.8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增长10.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3.49亿元和转移性支出397.32亿元,支出合计2238.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市级。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43.94亿元,完成预算的96.1%,负增长3.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1.09亿元和转移性收入532.5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857.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4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增长6.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97亿元和转移性支出463.18亿元,支出合计857.6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51.57亿元,完成预算的203.7%,增长95.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4.53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4亿元、调入资金1.57亿元、上年结转132.1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233.5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3.62亿元,完成预算的167.3%,增长76%;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4.53亿元;调出资金260.6亿元;结转下年224.83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01亿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15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4.53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9.6亿元、上年结转32.11亿元、调入资金0.6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575.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1亿元,完成预算的81.2%,增长70%;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65.58亿元;调出资金12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08.72亿元;结转下年82.4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加上上年结转3.2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7.7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2亿元,完成预算的97%;调出资金7.28亿元;结转下年0.1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亿元,完成预算的80.2%;加上上年结转3.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0.3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6亿元,完成预算的86.6%;调出资金2.1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87.85亿元,完成预算的96.5%;上年结转1186.0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1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结转下年1162.08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1.7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上年结转716.3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结转下年719.52亿元。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75亿元以上,其中2019年新出台减税政策共计减税245亿元。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三是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四是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同时,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全市一般性支出下降5.7%,“三公”经费下降12.2%。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专项行动,打造“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二是深入实施“科技争投”。全市科技支出增长58.6%。三是加大人才引进扶持力度。支持实施“3315系列计划”等人才政策,加大资本引才实施力度。四是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出台加快推进城郊十园建设指导意见。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集中力量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制订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着力优化化债途径。二是强化精准脱贫资金保障。扎实推进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全市筹措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6.8亿元。三是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全市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7.4%。

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二是支持发展教育事业。全市教育支出增长12.5%。三是加快健康宁波建设。支持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疾病防控。四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五是支持灾后重建。市财政紧急筹集救灾补助资金2亿元、争取中央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利奇马”台风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六是推动住房保障建设。七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按照“稳收入、增统筹、理事权、保重点、促均衡”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二是推进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四是严格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项目调剂和预算级次调整。五是加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清查整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六是加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管理。建立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从源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各地各部门及时制定出台防控疫情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援企惠民政策,财政部门着力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强政策协同,落实资金保障,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发力,统筹用好税费减免、财政贴息、新增债券、资金补助等政策措施,助力实现“两手硬、两战赢”的目标。

二、2020年预算草案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4.08亿元,增长6.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68.4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408.6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141.17亿元。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0.41亿元,同口径增长8.1%;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0.44亿元、转移性支出90.32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10亿元,支出合计2141.1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市级。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59.8亿元,增长6.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68.4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486.7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914.98亿元。

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14亿元,同口径增长7.2%;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82亿元、转移性支出403.02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10亿元,支出合计914.98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5.06亿元,负增长41.8%;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82.45亿元、上年结转224.83亿元、调入资金3.7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549.8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4.88亿元,负增长28.9%;调出资金78.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4.4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3.75亿元;结转下年168.0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1.78亿元,增长180.6%;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82.45亿元、上年结转82.47亿元、调入资金3.0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066.46亿元。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8.76亿元,增长82.1%;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483.21亿元,增长65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4.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88.31亿元;调出资金4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3.75亿元;结转下年89.29亿元。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亿元,增长34.3%;加上上年结转0.1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9.63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5亿元,增长6.1%;调出资金8.6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43亿元,增长83.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3.43亿元。拟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亿元,增长15.2%;调出资金4.03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6.29亿元,增长7.4%;上年结转1162.08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3.58亿元,增长6.4%;结转下年1144.7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5.77亿元,增长11%;上年结转719.52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4.6亿元,增长6.5%;结转下年740.69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实施“五减”共克时艰行动,坚决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以最大力度政策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新增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尽早发挥政府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突出政策引导和资金撬动,采取产业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集中财力保障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大课题落地。

(二)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指导区县(市)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制订出台市对区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基层政府“三保”保障能力。实行收入增长激励政策,建立跨区域财政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出台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统一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梳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

(三)着力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财政运行分析和监测,实时关注各地财政收支运行状况,防止财政收入大幅度波动。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完善对下库款调度机制,对收支矛盾突出、库款流动性紧张的地区给予专项调度资金支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在年初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大力压减部门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各类节庆活动,节省下来的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企业扶持等经费保障。加大力度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实施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贯彻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区县(市)贯彻落实重大工作部署的财政奖惩机制。完善绩效目标事前评审机制,严把项目入口关。推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批复和公开,试点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研究制定绩效监控管理办法,提升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水平。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强化疫情防控资金跟踪问效,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快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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