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sunb
您好,疫情期間因多數小區採取防控措施,導致快遞員與外面小哥只能止步於小區門口。您所說的問題涉及到快遞員是否已經完成投遞義務。
如果快遞員未經消費者允許而擅自將快遞放在門衛處,應視為未盡到送達義務。若快遞丟失,消費者可以向賣家主張賠償責任。如果快遞員經過消費者的授權將快遞放在小區門口,應視為商家已完成投遞。消費者因自身原因遲遲未領取導致快遞丟失,應由消費者自己承擔損失。
要妥善保管雙方的聊天記錄、投遞物品照片等證據。
如果快遞被其他人錯拿,加以您向物業申請調取小區內監控,這樣可以為找回快遞提供一些線索。
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
可以報警,如果拿走你快遞的當事人拒不歸還,應當報警,我們要用法律武器來保護我們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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