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關係後,女方去男方家裡住並找工作,會不會給人感覺上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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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確定關係了,去男方的地方找工作是可以的,但是去人家家裡住肯定就不對了。

如果你現在還沒有辭職就先不要辭職,等完全確定結婚了再去男方那裡找工作。如果辭職了就先專心找工作吧!工作更重要。

你要是一直沒找到工作,人家會以為男方在養著你。現在有些男方父母經常說“兒子沒有掙到錢都是因為他在談戀愛呀!要供養女方呀!”,我說“都是有工作的,幹嘛讓別人養”,人家說“她還沒找到工作”。一句話你就百口莫辯了。就算女方根本不花男方的錢,人家還是會認為你就是花了。

我們村就有一個男的幹啥啥不行,就是長相學歷還行,交了一個女朋友,女孩是開店做生意的,結果男孩子他媽到處說他兒子這幾年賺的錢都給那個女人花了才導致他兒子看起來沒什麼錢,我們說“女方不是開店做生意的嗎?”,男的媽媽就說“那女的開的那店根本不掙錢,還要他兒子貼錢的”。但是據我們所知,他兒子經常被辭退找不到工作,勉強養活自己都不錯了,哪裡還有錢養女朋友。

總之,女人一定要經濟獨立這句話絕對沒錯,多少人都說過,那它一定是至理名言。


我是豌豆


沒結婚就住在對方家裡面,很容易被對方家裡人輕視,如果你已經住到了對方家裡面,趕快搬出來自己租個房子,不要接受對方的任何財物,重新擺正你和對方的關係,就像新談一場戀愛。

上一代人的觀念還是很傳統的,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沒結婚就住到對方家裡面就算你男朋友不會看輕你,你男朋友家的親戚也會這樣感覺。女孩子一定要自重,沒有領結婚證,辦婚禮之前千萬不要住到男方家裡去,不要說這是封建,這是自尊自愛,可以租房子住啊!也會避免婚前的矛盾,就算結了婚,也儘量的和父母分開住。

我曾經見過一個小女孩,領了結婚證沒有辦婚禮,因為結婚日期定的比較晚,有半年的時間,就住在了男方家裡,結果這半年之中矛盾重重,母親老嫌小姑娘不會辦事兒,花錢大手,最後沒有辦成婚禮直接離婚了,這件事情對小男孩影響並不大,很快就結婚了,找了一個小學老師,女方在好幾年之後還沒有走出陰影,女方是我們這邊縣裡的一個小姑娘,為了男方來到這個城市裡面,工作也很不錯,不好調回去了,看見她行支影單的在單位出出入入,很讓人心酸。還有以前鄰居家的小姑娘,很漂亮,性格溫順,賢妻良母型的,西安上大學的時候和同學談戀愛,本來兩人商量好畢業後一同留在西安發展,小姑娘找了一家很好的公司上班了,小男孩是山東的,獨生子,父母在當地好像有一定的人脈關係,非讓男孩兒回山東發展,男孩拗不過父母回去了,女孩放不下感情跟著去了山東,其實女孩也是獨生女,到了山東之後,付出了很多很多的努力才得到了男方父母的認可,男方回到山東後也沒有找到固定的工作,和同學辦了一個午託班,一年後才回我們這兒辦的婚禮,要是在我們本地的話,小姑娘真的不用這麼辛苦。

所以你一定要謹慎,要學會自己愛自己,冷靜的分析男方對你的態度,經濟上差一點還可以共同奮鬥,要是他看輕你就要慎重考慮。重要的是經濟一定要獨立,經濟上分清楚了進退均好處理。


南南苑


確定關係後女孩去男方家住,找工作,會不會感覺上趕著?

這個是不會的,現在是什麼年代了,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要想太多了,既然你們確定了關係,去男方家那邊找工作,順便在他家裡住,我覺得沒有什麼。但是最好是讓男方那邊先開口,只有這樣才能看出來男方的家裡人是否想要接受你這個未來的兒媳婦。如果男方要求你去住,而家裡不同意,那你就不要主動提出,因為畢竟是他們家裡沒有全部接受你。如果你硬是要去,顯得反而不好。如果這樣的話你就等男孩做通父母及家人的工作以後再搬去住。這樣你不會顯得你是上趕著,又能看出他們家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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