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客戶端連發四問:誰授意的打記者?

都是哪些人打記者?為何打記者?誰授意的?為何刪除記者手機信息?

4月22日,人民日報客戶端針對記者在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採訪遇阻甚至被打一事發表題為《記者採訪被打真相不容“掩埋”》的評論指出,這起毆打記者事件,無論牽涉到誰,都要一查到底,嚴肅追責。

疑問待解

4月21日,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4名被壓埋窒息遇難的兒童下葬。紅星新聞、新京報、上游新聞等媒體記者前往採訪,但遭暴力毆打和阻撓,2名記者手機被搶,有記者的眼鏡和衣服損壞,手臂受傷。

此前的4月18日,根據河南方面通報,原陽縣一施工現場由於司機卸土時的違規操作,4個男童被意外壓埋。經調查,這一涉事項目屬於無證施工,被初步認定為刑事案件。

對於媒體記者在原陽採訪四名兒童被埋死亡案期間被打,網上關注度越來越高。

4月22日,人民日報客戶端針對此發表評論指出,在一些地方,有的幹部習慣性地排斥媒體監督,缺乏聞過則喜的態度。尊重輿論監督,善待輿論監督,把輿論監督當成改進工作的契機,當成提升能力的推動力,才能少出事、不出事,從而把工作做得更好。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新聞機構及其新聞記者合法的採訪活動。”這起事件中,記者的新聞採訪活動被嚴重破壞,人身安全無保障。毆打記者,搶奪採訪工具,於法不容。

評論連發五問:都是哪些人打記者?為何打記者?誰授意的?為何刪除記者手機信息?諸如此類的問號,需要一一拉直。要將此事查個水落石出,其實並不難。只要想真查,就一定能查出真相。但是,查出真相、依法依規處理有關責任人只是第一步。具體到該事件,公眾更關心的是,那些不明身份的人員為何阻撓甚至毆打記者?

譴責之外

根據《網絡傳播》雜誌的梳理,“記者被打”,也有地方政府出面為記者“撐腰”的。2017年,武漢電視臺記者遊玉婷被打後,湖北省武漢市記協、市委宣傳部、武漢廣播電視臺有關負責人主動去病房探望,並表示“打人者不可能逍遙法外”。

除了多方力量的支持和發聲,在危急時刻,還要靠記者自己。

“採訪被搶與劫財不同,對方主要是衝著手機中的內容來的。”中國記協書記處原書記顧勇華此前在接受傳媒茶話會採訪時表示,當手機或攝像機被搶之後,首先要向對方發出警告,告知這是採訪設備,搶了是雙重違法,一是搶本身違法,二是防礙了受法律保護的採訪,以此威懾對方。除此之外,還要有一些預防措施,比如與警方互聯,一旦遇險,能立即報警。

澎湃新聞報道稱,所屬單位是記者最直接的後盾。“記者被打”事件,有擔當的單位都不會沉默,勇敢為記者維權。

2016年,中國教育報記者劉博智、劉盾在黑龍江被打時,中國教育報以報社名義發佈文章《輿論監督權不容侵權——我們對記者被打事件的態度》,文章重申“輿論監督不容侵犯”的道理,並呼籲當地做出合理解釋,推動了事件的解決。此次,紅星新聞和新京報也都發表評論,痛斥毆打記者的行為。

媒體是一座橋

4月22日,人民日報旗下的微信公眾號俠客島也發表《毆打記記者 究竟是跟誰叫板》文章指出,媒體是一座橋,正能量、壞情緒都能上去,但正能量上得越多,壞情緒的空間才會越少。拆橋,是最不明智的行為。

當然,善待媒體的前提是懷著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如果沒有這一宗旨在心,那麼,兒童被埋真相查不出來,誰在縱容毆打記者查不出來,誰把記者手機刷機了也查不出來。只剩下空洞無力的“對不起”。

文章說,希望當地趕緊拿出實際行動,依法調查事故真相,依法處理阻撓採訪一事,懲處涉事嫌疑人。道歉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道歉過後的徹查與追責,否則,多麼貌似“真誠”的道歉也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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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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