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破產了怎麼辦?

保險是一種無形商品,很多朋友會購買以得到保障,但是當消費者每年花幾千元、甚至幾萬元交保險費時,突然被告知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或保險公司破產了,僅憑手上的一紙“憑證”(甚至只有電子保單),還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嗎?類似的憂慮不無道理, 畢竟保險關係到我們的利益保障,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假如保險公司破產了會怎樣。

保險公司破產了怎麼辦?

首先我們需要搞清楚一個問題:保險公司會破產嗎?

根據《保險法》第九十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依法破產清算。不過,《保險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根據上述條文規定,理論上而言,必須有一家保險公司接受壽險合同的轉讓,無論是有意願地參與破產重組、股權轉讓,還是被動接管。這也成了“保險公司不會破產”這一說法的依據。按照上述說法,如果保險公司依法申請破產,原則上是不影響人壽保險保單的效力的。

保險公司破產了怎麼辦?

那麼如果險企倒閉了,手上的保單成廢紙了嗎?

如果保險公司依法申請破產,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保單利益還能保障嗎?

對於這類極端情況,保險保障基金制度被用於化解該風險。不過,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並非兜底,消費者個人也將承擔部分損失。根據《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對於非人壽保險合同,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予以全額救助;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損失超過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

保險公司破產了怎麼辦?

關於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指標是不是越高越好?

作為衡量保險公司償還債務能力的重要指標,如何判斷其償付能力充足率是否達標?根據監管要求,險企償付能力是否達標,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資本/最低資本要求)不低於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實際資本/最低資本要求)不低於100%、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如果償付能力低於上述標準,保險公司必須採取各種可行方法,最終將償付能力恢復到最低安全線之上。

那麼,在監管紅線之上,償付能力指標越高越好嗎?答案是不一定。償付能力過高,也可能意味著公司發展速度慢,資本金閒置等。這也是新公司償付能力可能相當之高,但隨著業務的逐步開展指標迅速下降的原因所在。

保險公司破產了怎麼辦?

綜上,一般情況下我們不用太擔心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不足,也不用太擔心保險公司的破產問題。具體買保險的時候我們主要應根據自身情況來認真研究保險公司的產品,購買保險時一定要注意保險條款、等待期、保險利益、保險年限等,關乎自己的切身利益的東西,一定要仔細研讀,也要會綜合考慮保險公司的品牌,包含償付能力、服務品質等因素,也會考慮性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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