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委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3月22日,门源县人民检察民行部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及时向县委领导作了汇报,县委高度重视,要求门源县人民检察院要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重点,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4月23日,我院对该案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来门源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期间与县委书记白顺兴同志就如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交流。蒙永山检察长对门源县委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基层院是办理各类案件的主要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中的角色定位,紧抓办案黄金时间,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开展好工作。一是要依法监督,确保实效。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社会各界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主动作为,办出一些有影响,显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二是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狠抓案件质量,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取信以民,履行好“检察机关是公益诉讼代表人”神圣职责;三是要通过办案扩大宣传,提升影响。灵活应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及其他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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