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免抵退”想關問題


最近來諮詢“免抵退”業務的比較多,很多沒有接觸過“免抵退”或初接觸“免抵退”業務的總感覺理解不清,比如: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抵退稅額、免抵退稅額抵減額、應退稅額、免抵稅額這些專有名詞,看著感覺每個字都認識,連在一起卻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免抵退”業務,相對來說確實複雜,而且計算公式中很多名詞也比較抽象,讓很多會計從業人員望而生畏。

今天,就通過理論+案例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給大家講講“免抵退”的基本原理。


一、什麼是“免抵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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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政策,可以知道“免抵退”三個字其實包含了三重意思。

“免”——是指對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

“抵”——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應予退還的所耗用外購貨物和勞務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的應納稅額;

“退”——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應抵減的進項稅額大於內銷應納稅額時,對未抵減完的進項稅額予以退稅。

這個“免抵退”政策,適用於我們的生產型出口企業。雖然出口環節是免稅的,但出口的貨物勞務所耗用的購進環節的材料等是負擔了國內環節的增值稅的。因此,為了保持我國貨物勞務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我們國家政策規定了把國內環節所負擔的增值稅退還給出口企業。

二、“免抵退”如何計算?


通俗來說,生產型出口企業可以將出口業務的增值稅區分為內銷業務和外銷業務分別計算,對內銷業務計算應交的增值稅,對外銷業務計算應退的增值稅。

但在實務中並不是採取內銷徵稅、外銷退稅的操作方式,而是將外銷業務應退的增值稅和內銷業務應交的增值稅相抵,如果外銷應退的增值稅沒有被內銷應交的增值稅抵完,則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稅稅,也就是大家經常聽到的“免抵退”的方法。

具體計算方式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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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解析

甲企業是一家生產型出口企業,只生產一種商品,2020年9月內銷收入100萬元,一般貿易出口外銷收入200萬元(已收齊單證及信息,可申報退稅),出口商品的徵稅率13%,退稅率13%,當期認證抵扣的進項稅額30萬元(假設出口對應進項為20萬元,內銷對應進項為10萬元),無免稅購進原材料(即無需考慮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該企業2020年9月的“免抵退”應退稅額的計算,我們分為三個步驟。

1、計算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摺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00*(13%-13%)=0

(注:對於出口貨物徵退稅率不一致時,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要先扣除“出口貨物離岸價*(徵稅率-退稅率)”的稅款,扣除的稅額就是免抵退稅計算公式中的“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財政部 稅務總局2020年第15號 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後,2020年3月20日後出口的商品徵退稅率基本一致,在計算退稅時不再涉及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計算)

2、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100*13%-(30-0)=-17萬元

這裡的17萬也就是期末留抵稅額。

3、計算應退稅額

在計算出口商品的應退稅額時,需要先計算能退稅的最大限額,即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摺合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00*13%=26萬元

也就是說,應退稅額的上限是26萬元,但是最終是否能按上限退稅還得看有多少進項,也就是要與當期期末留底稅額(17萬元)論大小,當期應退稅額為二者中的較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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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17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26-17=9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准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徵範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也就是說免抵稅額9萬元是需要作為城建及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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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直觀的瞭解“免抵退”,下表分別將理論算法(即內銷徵稅、外銷退稅的方式)計算出理論退稅額和按“免抵退”原理計算出實際退稅額進行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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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兩種方式下,企業的實際退稅額是相等的。而且,計算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也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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