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会

近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会,对进一步推进“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再安排再部署。市检察院院领导、副处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市院党组对此次省院统一安排部署的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前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苏春华为组长的“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逐一梳理了2020年朔州市检察院第一季度案件承办检察官所制作的15类法律文书,形成《法律文书质量评查表》,按照四个评定等级完成了第一季度法律文书的评审工作。各县(市、区)院按照省院、市院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有序进行法律文书评审工作。

会上,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武日强组织学习了杨景海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山西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质量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每位检察官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必要性,有效实施法律监督职能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制作高质量的法律文书。

二是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院相关文件和市院《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对每月本部门制发的法律文书进行讲评。特别是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对15类法律文书逐一签署评语并给出评定等级,既要做好优秀法律文书初选工作,更要做好合格、瑕疵和不合格文书的评审工作。

三是案件管理部门要组织好此次活动,要善于总结,及时上报省院全市“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要加强法律文书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真正做到服务于司法办案。

四是加强对各县(市、区)院开展提升年活动的督导力度,将省院、市院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全市法律文书质量,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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