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却又扣缴个人所缴纳的费用怎么办?

负重的蜗牛6


今年发生疫情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很大困难,很多地方和有关部门为了缓解企业压力,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包括减免或缓交各类税费等,其中就有社保减免。对于你所说的情况,要做进一步了解。

首先,要确认你公司既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又扣缴了个人部分费用的真实情况,是否属实,具体的原因是什么,要给员工一个合理交代。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发生必然有其中特殊原因,不至于无故扣员工费用。

其次,如果你说情况的属实,那就可能是你单位还未申请到社保费用减免政策,或者只是缓交以及正在办理当中,如果缓交,则扣个人部分也是为后期正常补交做好准备,没有出现违规;如果正在申请优惠政策,则到时成功后,会相应退回个人部分费用。

最后,就是可能你单位的做法存在违规行为,既享受到政策优惠,企业减免社保缴纳,却又按正常方式继续扣缴个人部分,没有让员工享受到政策红利,这会激起员工的意见的,不利于维护企业稳定和员工切身利益的。

以上仅作个人分析,具体还需要你们去全面了解单位的实际情况,再作权益维护!


四知杨堂


关于疫情期间的社保费缴纳问题,在此结合相关政策给你如下解答。

一、政策依据

2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此后,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也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减免的项目及执行期限

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各地确定的减免政策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突破1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具体来说,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减征政策可以执行到4月份。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

三、单位减免是否意味着个人也无需缴纳

对于企业的社保减免政策,只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职工社保中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依然要完成申报缴纳,不对职工社保的个人部分减免。

四、单位不缴纳是否影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减免政策执行期间,不会影响人员正常流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关系转移接续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中,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仍按缴费基数12%的比例转移统筹基金。

因此,疫情期间公司不缴纳的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仍然要完成申报,及时缴纳的。如果公司代扣了个人部分未上交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督促单位按时缴纳就行,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走进社保


类似问题我前面回答过了,你参考下

公司不给员工上社保,是违法的。法律规定要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帮员工购买社保,否则就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劳动法》

关于社保缴纳规定第三条: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你这种情况,公司不给你交社保,但是个税扣走了,可以直接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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