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世界的男女

他和她在同一屋簷下共同生活了三十個月。

前二十個月他們談戀愛,是男女朋友的關係;接下來他們走進婚姻,是法律保護的夫妻關係;夫妻關係維繫了九個月,他們離婚了,這以後他們的關係是一般朋友。房子是他的,她暫時無處安身,於是借住在這裡,說好住半年,但是她只住了一個月就離開了。前前後後加起來,他們生活在一個屋簷下三十個月,九百一十天。


他朝九晚五,生活規律。她經常出差,漂泊勞頓。

他喜歡安逸平穩夫妻和順!她需要證明自我自強自尊!

他不明白那麼清清淡淡柔柔順順的女子怎麼性格如此韌勁,價值又怎樣自強又如何?他有能力,他養得起她,她完全不必這樣自討苦吃。女人不是就應該回歸家庭,照顧公婆和兒女的嗎?

在她心裡,工作不光是為了賺錢。她喜歡出差途中一閃而過的風景;她喜歡伏案工作後咖啡的苦澀!她喜歡經過千辛萬苦攻下來項目時的喜悅!

當經常隨同領導出差的她的花邊傳聞不止一次傳入他耳中之後;當他一次一次需要她證明自己而不可得之後;當她一遍一遍解釋卻得不到他信任之後;當他拳腳相加都不能讓她辭掉工作之後。他明白實在沒有必要繼續了,於是他提出了離婚,她就同意了。他沒有說明離婚的原因她也沒有詢問,他們平靜地簽了離婚協議,就這麼結束了。

從始至終她只提出一個借住的要求。

於是簽了離婚協議之後他們又簽了一份同住條約。

條約規定:她最長只能住半年,房租一次性交齊。這期間他不能帶男友回來。他如果帶女友回家,她不能出現在家裡。

她默默地簽了字,默默地去做了飯,默默地收拾好一切,最後默默地回了房間。

他靜靜地看著她做著一切,靜靜地看她回房間。他感覺好虛幻,像在夢中。

一連三天她都乖乖待在家裡,收拾房間買菜做飯,像極了他喜歡的樣子。他感覺如夢似幻,每天看她進進出出,忙裡忙外身影是那麼溫馨又那麼遙遠。他想如果時間就這麼定格,他寧願放下自尊,和她回覆到從前的狀態。

但是三天後,她又去上班了。

離婚第十天那個夜晚,他一個人躺在大床上,忽然有一種把她抱進懷裡的衝動。於是他去了她的房間,於是她打了他一個耳光。他非常氣憤:他屈尊去她房間,其實是給她個臺階下,足夠的面子滿足她的虛榮心,居然如此不知好歹!於是他打回她兩個耳光!從那以後,她回家就鎖門。

離婚第三十天,她搬離了他的家。

她拉著皮箱走向小區大門,沒有回頭。他躲在陽臺窗簾後看她一步步走遠,內心空空蕩蕩。

這時有夕陽的光輝照進小區,他看著她迎著夕陽走出大門,消失在視線中,再也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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