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粥場到底能救活災民嗎?不到萬不得已,災民也不去

撰文/趙凌虛

清代影視劇中多見關於粥場的畫面,如《雍正王朝》等,都在某一角度對歷史上存在的“粥場”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還原。粥廠,也就是給災民發放能夠勉強戶口的稀飯,特別困難戶可以到這裡領飯勉強救命。後兩種形式有更多的共同點,都是無償施捨,對象都是幾乎要餓死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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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畫面

施粥也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純粹官辦,有的是官紳合辦,也有人出於慈善私家獨辦。 比如在京師也被稱為“首善之場”,在京師,平時就設有粥場,如《燕京歲時紀勝》所載,京師廣寧門外的普濟堂,“冬施粥饘,夏施冰茶”。但是覆蓋程度並不廣泛。

從康熙到乾隆朝的賑災情況。

康熙四十二年(1703)江西興國大旱,顆粒無收,轉年春天張尚璦就任縣令,立即進行救災,每人每天按五合米下鍋,五更煮粥,煮好打鐘,人們從進來,從西出去,婦女在另外的殿裡打粥。開始每天用米七八石,後來增加到二十石。就是這樣,道路上仍有許多被餓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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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年直隸河間府水災,大量饑民沒有飯吃,巡撫李光地不得不動用庫存和借支銀兩十餘萬購買糧食,一面平糶,一面設置粥廠煮粥散給饑民。。在他的年譜中記載:“貧民賴以存濟,故歲雖荒,而途無殍者。”顯然這次賑濟災民的手段是有效的。

到了乾隆時期在賑災方面是頗為用力的,由於過多撥付,漕運官員提醒乾隆說:“康熙時共截漕糧二百四十多萬石用來救災,雍正年間也不過二百九十萬石。可乾隆元年到二十年,就已多達一千三百二十多萬石。”聽了龐大的賑災對比數據後,乾隆也覺得很意外,但解釋說:“朕遇到偏災,即有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懷,不能自己,也沒想到會動用這麼多的漕糧。《清高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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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畫面

儘管如此用力,乾隆依舊沒能改變初衷,他經常告誡“為督撫者,第一應戒諱災之念。”並闡釋說:“朕御極以來,旰食宵衣,勤求民隱,水旱災荒乃民生第一切務。朕為未雨綢繆之慮,夙夜焦勞,無時或釋,訓飭督撫大臣,至再至三。伊等亦知諱災必獲重譴,不敢自蹈罪戾。”《清實錄》

乾隆三十八年(1773),廣東出現颱風災害,兩廣督撫報告,乾隆派出大臣運送救濟糧到廣東,於是向各府州發出告示,官府設粥廠施賑。在廣州,粥廠設於院落寬敞的東門附近教場和西門附近的寺廟,又在市內相宜地點設立兩個粥廠。粥廠煮粥有胥吏負責,由官員實行監督,吏役剋扣米糧,官員可以監督,而官員吞沒稻米,衙役則不敢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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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煮粥用的是米,漸漸地摻和白泥進取,再後來就直接煮樹皮,所以饑民“嚼泥泥充腸,齧皮皮以香”最終到了“嚼泥齧皮緩一死,今日趁粥明日鬼”。就在教場的粥廠旁邊,死屍和骸骨隨處可見。因此可以知道,乾隆的賑災雖然初衷極好,卻被地方執行不力。雖然“印委各官,點驗災黎,按戶計口。”但是在推進時,基層官吏,甚至捏造不存在的名單進行貪汙。

當時的外國馬戛爾尼來華團的英國人做過描述:“去年,山東河決,淹沒居戶無數……立即撥發庫銀四萬兩,賑濟災民,而戶部先沒去二萬兩,以下每一轉手,則復去若干兩,自二萬,一萬以至數千、數百不等。層層乾沒之手續既過,最後之實利及於災民者不過兩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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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戛爾尼訪團

嘉慶九年,浙江發水,巡撫阮元是當時頗為有操守和能力的儒臣,因此他積極實行平糶、賑濟、借種子等辦法進行緊急救災。第二年依舊災情不斷,於是實行粥賑法,在15個州縣設立34個粥廠,每個廠聘請品行端正的鄉紳進行管理錢錢糧和分發粥的具體事務,不讓胥吏參與。

在打粥程序上,把男女分為兩地,老弱病殘集中到一起。到打粥時,敲梆子或放炮為信號,這樣避免人擠人的無序混亂。有的在寺內搭蓋大蘆篷,防止大雨,還專門給婦女建立廁所,對有病的人發放湯藥。由於秩序井然,規劃周到,一天有幾萬人來回進出粥廠,並未發生踩踏和餓死人的現象。

因此,阮元總結,之所以他的辦法之所以行之有效,就在於使用紳士而不用官吏。他在《行賑湖州示官士)詩中不無感嘆地寫下:“天下有好官,絕無好胥吏。政入胥吏手,必作害民事。”的淒涼與無奈。

清朝的粥場到底能救活災民嗎?不到萬不得已,災民也不去

光緒時期發生嚴重水災,:“京東大水,通州水幾冒城,自是無歲不水” 。到了1894年時最為嚴重,造成的災害也最慘烈,以至於到了“無舍不漏,無牆不傾",“人皆張傘為臥處”,“市中百物騰貴,且不易致,蔬菜尤艱,誠奇災也”的地步。 嚴修在日記中記載說:“自五月十八日雨,二十四日始睛,而十九日雨,三十日戌刻大雨,至初三日戌刻始止,然未開晴,連日又雨數次,居室十餘楹,漏痕殆遍”,“憂心惶惶,如濱大難”。可以看到當時I的水災時間之長,嚴重程度之廣,受災人數和麵積則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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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時期救災旨意

打粥的慘狀與和官員的貪汙。

打粥人的狀況形如乞丐,不到萬不得已,災民不會到這個地方,幾乎在要餓死的情況下,才來到粥場。可以想見,老幼病殘手持藜杖,媚婦揹負嬰兒,餓得移不動腳步,說不定走著走著就倒下來。 饑民等待打粥之時,主官官員的敷衍與懈怠,饑民之的嗷嗷待哺;等到領粥之時,胥吏之豪橫,饑民之怯弱;在迴歸路上,見向隅之老病同類,確實十分淒涼的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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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賑濟,歷來是贓官汙吏聚財的好機會。他們的手段,就是蔣伊所說的:“報名有費”,“廩給有扣”。不給錢不讓上賑籍,這就是報名有費;粥廠之粥,攙和泥土樹皮,留下好米,是乃廩給有扣。康熙時舉人鄭世元有規勸胥吏千萬不要發災荒財的勸誡詩,:“黃鬚大吏駿馬肥,朱旗前導來賑饑。 饑民腹未飽,城中一月擾。 饑民一簞粥,吏胥兩石谷。”雖然這樣號召,但是沒用,在清代,這種賑災往往是官員趁機打撈一筆的機會。

粥廠的利弊得失。

設立粥廠的好處是立即吃不上飯的活命問題。極其貧寒百姓家徒四壁,只有施粥可以立即救助。阮元對此說:“賑粥,專為下下貧民供朝夕也”,:賑粥之舉,則唯大荒之年,為極貧之戶不能舉火者行之,枵腹而來,果腹而往。”粥廠比其他服濟方法容易辦到,因為這是最緊急的事情,勸捐相對好實現。在乾隆時期的賑災就存在許多問題,這一弊端被朝鮮使臣目擊,在回國時向國王彙報說:“乾隆於恤民之政,非不勤懇。而任事之臣,率多雍淤。遼東分賑時,鳳城將之行兩朔賑政,而餘皆於私囊,且以賑銀換做唐錢。饑民一月所受,各不過五十文,號訴無階,怨聲載路,臣所目擊者如此。”

清朝的粥場到底能救活災民嗎?不到萬不得已,災民也不去

晚清

粥廠的出現,雖然能救活人,卻也存在許多併發症。:一是災民領粥要來往奔波,造成本來虛弱人的死亡。二是粥廠要用用大量胥吏,所花費用比散粥場還多,三是災民來往於粥廠家門之間,不能恢復生產;四是災民聚集一起,加劇彼此矛盾,可能發生民變;此外,還存在粥廠該打粥的人打不到,不該領的人卻得到了。還有人認為,設立粥廠,聚合多人,會造成瘟疫的流行。因此,從許多角度來看,清代的賑災是失利的,而粥場的設置僅僅勉強救活一部分人,這其中還要自求多福是否能夠遇到一位好官。

參考資料《清朝人的生活》、《乾隆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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