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典——《千里命稿》-六神傷官篇

六神篇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但不設名目,不便推詳,五行陰陽生克之代名詞也。自有此代名詞立,執五行生剋以衡量人命。 彌覺如應斯響。蓋比喻適當。莫此六神若也。但五行生剋比和,有傷官、七殺、正官、食神、偏財、正財、梟神、正印、比肩、劫財等名目,共有十類。而神止取六者,何也。蓋比肩劫財,不能成格,而偏正財,偏正印,又稱曰財印既舍比劫而再合併財印,是以神共有六耳。——六神名目之原由。

傷官

傷官之構成

我所生,而與我異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見丁火,木能生火,丁火為甲木所生。而甲為陽性, 丁為陰性,陰陽相異,故丁即甲之傷官。

按甲見丁見午,乙見丙見巳,丙見己見醜未,丁見戊,見辰戌, 戊見辛見酉,已見庚見申,庚見癸見子,辛見壬見亥,壬見乙見卯, 癸見甲見寅,皆為傷官。——幹見幹,幹見支。

傷官淺解

甲木見丁火傷官。丁火者,甲木所生,乃父子一家之人。

丁仗甲勢,以發越甲木之秀氣,故人多聰明幹練。然而獨以傷官名者,何也? 蓋甲木以辛金為正官。正官者,如一縣之有邑宰。人民居其治下,方喜得有規範,不敢肆意妄為,為非作惡。而丁火見辛金正官,乃仗勢以克傷之,故曰傷官。如人不服官管,必欲盡解除其一身之束縛,見官星而必欲克傷之。故傷官格大都好傲好潛,然亦必其人本能自治而 大有才者。力克勝任,否則人無拘否,盡蔑法越規,諮意妄為,無惡不作矣。信如是,使一理復居治下,則嚴刑峻法。亦安得不身先受之耶。故傷官者,必有大過人之才遇,而亦復有大慘酷之奇禍也。

傷官之能力

洩身,生財,敵殺,損官

天下事,有利必有弊。利弊之區別,即在當與不當耳。六神既有能力,匹配上既有當與不當,則必有利弊。既有利弊,又有喜忌,緣各述利弊喜忌如後。

傷官之利

洩身:日干強。財官無氣,即以強為患,遂愛傷官。傷官能發越日干之強氣,使盡行外露也。例如: 癸丑 乙卯 乙亥 丙子 乙木春生,又多水木之生扶,自喜時上丙火傷官之洩身吐秀,否則真一頑木耳。

生財:身強財弱,尤愛傷官。傷官能流通日干之氣。生起財來。 俾為己用,例如: 戊寅甲寅乙亥丙子 旺木成林,戊土之財,受克太深,幸喜丙火傷官洩木生土, 流通日干之旺氣而又救護財星之不足,厥功偉矣。

敵殺:殺重身輕,舉動盡為牽制,亦愛傷官。傷官能敵殺存身, 使一身得以自由。例如: 戊子辛酉乙酉丙子 秋本凋零,最畏辛金七殺之克伐。幸有丙火傷官制敵殺,稍解日元之危。

損官:官重身輕,舉動盡為束縛。亦愛傷官,傷官能損官存身, 使一身得以舒適。例如: 庚申甲申乙卯丙戌 初秋乙木,疊見陽金之克,最即官重身輕。丙火傷官,可以制金抑官。雖無扶弱之能,卻有鋤強之功,亦足取焉。

傷官之弊

洩身:日干弱,遂怕傷官。一身自顧不暇,何堪再見傷官耗盜。 例如: 辛丑丁酉乙卯丙戊 乙木日元,見金之克伐,火之耗盜,土之磨折,又當仲秋死 令,衰弱可知,然則丙火傷官之洩身,自亦忌神耳。

生財:財太旺,尤怕傷官。身且不能任財,何堪再見傷官生財。 例如: 丙申戊戌乙旺乙卯 土重木折,財旺身輕。丙火傷官之生才正如虎添翼,助桀為 虐,可畏哉,可畏哉。

敵殺:身強殺淺,即怕傷官。身方假殺為權,何堪再見傷官敵去。 例如: 丙寅辛卯乙亥癸未 春木方旺,地支成木局。月上辛金七殺,斧斤以時入山林。 材木不可勝用。乃又為丙火傷官所敵,減色非輕。

損官:身重官輕,亦怕傷官。身方以官為尊,何堪再見傷官損害。 例如: 甲寅丙寅乙卯庚辰 八字中木居其五。林林總總,全恃時上庚金正官,伐木成材, 不幸火傷官克庚,與上例同一貽憾。

傷官所喜

生身:日干強,喜傷官,既見傷,喜見財以流通之。日干弱。怕傷官。既見傷,喜印綬以制伏之。

生財:身強則財弱,愛傷官,既見傷,喜財多以生髮之。身弱財多,怕傷官,既見傷,喜印綬以制之。

敵殺:殺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喜比劫食傷以生助之。身強殺淺,怕傷官,即見傷,喜見財以和解之。

損官:官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喜比劫食神以生助之。身強官弱,怕傷官,既見傷,喜見財以和解之。

傷官所忌

洩身:日干強,愛傷官。既見傷,忌見印以克去之。日干弱,怕傷官,既見傷喜再生財,轉輾洩弱。

生財:身強財弱克傷官,既見傷,忌見印以克去之。身弱財多, 怕傷官。既見傷,忌再生財。轉輾洩弱。

敵殺:殺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忌財旺生殺。身強殺淺,怕傷官,既見傷,忌比劫食傷以生助之。

損官:官多身弱,愛傷官,既見傷,忌財旺生官。身重官輕,怕 傷官,既見傷,忌比劫食傷以生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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