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确诊200万当无事发生,美国的制度缺陷

在西方政治思想的脉络里面,权威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且不说像古希腊的经典哲学家们,单从近代以来,意大利的马基雅维利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白哲特,德国的韦伯,无不把权威当成政治生活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命题。比如白泽特在《英国宪制》就讲过一句话:“每一个宪制里面都应该在某一个地方有一个最终的权威。”实际的意思就是没有权威就没有政治,没有权威更谈不上什么自由、民主。所以不仅要有权威,这个权威还要被明示出来成为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一个枢纽。我们先秦的百家争鸣就讲过:比如儒家讲:“为政以德,譬如北辰,众星拱之。”法家讲:“法要布之以众。”所以商鞅在变法前在城门口立杆,就是为了立信,从而树立权威,向百姓传达一个信息:这个国家是有权威的,他说话是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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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拿英国的光荣革命、《大宪章》作为限制权威的先例,还有人喜欢拿美国的三权分立来支持这种权力,但是这些观点都犯了一些基本的错误。他们觉得议会制和《大宪章》是在和专制王权的斗争中产生的,这几乎成了一个常识,但是实际上在产生《大宪章》的时候英国还没有专制王权,它何来的限制专制王权。所以英国的议会制度本质上反而是在国家实现集权的过程中出现的,所以表面看是对王权制约的英国宪制实际上它是议会主权的上升,整个国家的集权上升。它通过内阁制度的形式,把英国的权威牢牢地固定在议会下院手里。所以它是一个双重的过程,一重是国家整个权威在集中,另一重就是资产阶级把权威从国王手中给夺到了议会手里,整个过程就是权威的掌握者的替换过程。美国就更典型了,所谓的三权分立发生的时候美国根本没有中央权力。所以它不是一个分权的过程,本质上还是国家集权的过程,只是没有完成的产物。它实际上是要把各州的权力能够集中起来,变成一个联邦权,然后在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这种三权分立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美国建国之后,从制宪到内战再到一战的威尔逊总统二战的罗斯福总统,都是在不断地推进这个成果,推进权威的集中。但是二战后的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美国的凝聚力,所以今天的美国制度面临着权威不足的严峻困境。这些其实是美国宪法里面存在的先天缺陷的“发作”,相信将来还会有更大的制度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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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和美国根据自己的国情产生了不同的制度,两国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一个单一的权威,英国是有的,而美国比较弱。英国是议会内阁制,议会下院掌握绝对的权力。在议会的选举中,内阁一旦产生,它的执行权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来质疑的,包括议会、法院。当然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宪法危机,内阁要全体辞职,但它又可以解散议会。这样的制度,实际上就是为了在国家权威遇到危机,能够有一个熔断机制,然后迅速的让所有权威归为重来,所以它是一个比较高效的制度。反观美国的三权分立,三权里找不到最终的权威,也找不到一个责任人。从宪法诞生以来,美国的三权从来没有真正的分清过,比如总统和国会都能控制一部分行政权,总统和最高法院也都分享一部分立法权。不同的权力分支争夺了两百多年,最典型的就是官僚体系,美国在建国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是没有官僚体系的,在1883年才产生,而且产生之后这个体系是要听总统的还是听国会的,一直左右不定。所以经常会遇到有些官僚遇到问题没有向总统汇报,而是直接去国会提交议案,国会的各种委员会也能直接的影响到官僚体系,所以就导致当真的发生问题的时候没有办法去找到最终的责任人。美国的制度因为权力的分立和制衡同时缺乏一个最终的权威,导致美国已经成了否决体制,这个体制会带来一种困境,就是当发生宪法危机或者权力斗争的时候,没有办法迅速地解决。所以在这次疫情发生之后,美国的有识之士发声,说“需要国家能力”。所以缺失政治权威正是美国目前所面临的最大政治危机,如果美国的政治精英不能尽早认识到并进行改革,所谓的西方民主制度的最大标杆将轰然倒塌在世界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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