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新屯子镇依托“群众自治”,让群众挑起人居环境整治“大梁”

“王书记,一区四组孙凤富家庭院已经打扫干净了,后天他要去外地务工了,我和组长验收已经合格”,“好,一会我去看一下,合格了就给他开证明”。上午10点多,抚松县新屯子镇南岗村村班子卫生群里一区负责人马云一边打电话一边把自己责任区内孙凤富家庭院打扫前打扫后的照片发给村书记王刚,并请王书记验收后开具外出务工相关证明。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新屯子镇因地制宜,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托“群众自治”,让群众挑起人居环境整治的“大梁”。

抚松县新屯子镇依托“群众自治”,让群众挑起人居环境整治“大梁”


抚松县新屯子镇依托“群众自治”,让群众挑起人居环境整治“大梁”


抚松县新屯子镇依托“群众自治”,让群众挑起人居环境整治“大梁”


抚松县新屯子镇依托“群众自治”,让群众挑起人居环境整治“大梁”

为了更好的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新屯子镇把全镇800多个居民的庭院划分为22个网格,75个人居环境小组。各小组长由威信高、责任心强的村干部、党员、种养殖大户等担任。每家每户签订《环境卫生邻里互助共建承诺书》,小组成员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共同承诺做好家庭个人、室内、庭院和村内环境卫生。小组成员环境整治全部完成得好的组,自家庭院优先享有修建围栏、边沟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享受免费发放用于环境整治扫帚、铁锹等物品。对于治理不合格的小组,则暂缓享受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环境整治相关物品也不给予发放,直到自家庭院治理合格后,再享受村内相关设施。同时严格落实村组干部和党员包保河道清洁、道路清洁、庭院清洁等工作,明确了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门前三包”包保责任制。

抚松县新屯子镇依托“群众自治”,让群众挑起人居环境整治“大梁”

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改变了使群众从以前的“站在一旁看”到现在的“聚到一起干”,群众自己挑起了环境整治的大梁。截止目前,全镇已经完成庭院治理300户,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郭选琴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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