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職公司近一年沒簽合同,但買社保,現在離職有補償嗎?

用戶248857064881


恭喜你,發財了!

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申請仲裁:以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申請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到現在(一年內)雙倍工資賠償,即每個月發兩倍工資!

仲裁需提供你在公司上班的證據:工資卡、社保繳費記錄、排班表、考勤記錄等!

希望我的回答可幫到你,若需幫助,可關注十私信!


雲峰笨鳥


「紅哥觀點」入職公司近一年沒簽合同,但給你買了社保,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現在離職有補償嗎?從法律上說,有補償,但至於要不要這個補償,還要根據你離職的原因來看,適合不適合要這個補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而訂立。用工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用工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入職公司近一年,加入在公司工作了10個月,每個月工資4000元,因為單位未與你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那麼只要去申請勞動仲裁,那麼就可以再獲得公司再次支付9個月、共36000元的工資。

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均可隨時終止勞動關係。是否有經濟補償金,還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是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標準應按照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如果是勞動者提出終止勞動關係,則沒有經濟補償金。如果是你主動提出離職的,從道義上說,工資給你發了,社保給你買了,找公司要補償,你下的去手嗎?如果是單位辭退,心有怨恨和不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出出氣!

歡迎關注@Xiangyang紅哥,個人觀點,謝謝品閱!期待與您共書職場!


職場紅哥


公司本應該在員工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排除口頭約定,目的是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給員工一個明確的保障。

公司故意不籤勞動合同,或者忘記籤勞動合同,以及其他只要不是員工的原因,公司都可能受到懲罰的。員工在仲裁時效內要求公司支付兩倍工資,公司就得支付。

你的情況應該可以主張兩倍工資。公司未籤勞動合同不是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法定理由,所以無法獲得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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