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通桥日报(4月22日):巩义一家属楼有业主私拉电线给电动汽车充电,责令整改

心通桥日报(4月22日):巩义一家属楼有业主私拉电线给电动汽车充电,责令整改

4月21日下午16时-4月22日下午16时,“心通桥”共收到网友有效诉求帖子13项,4项已办结,占有效帖子数的31%;9项未办结,占有效帖子数的69%。

下面是相关单位已回复的网友诉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3月23日网友“ycpjfj”反映:康桥美棠车位只售不租

南屏路60号康桥美棠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我们小区物业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最近告知车位只售不租。《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将车位车库出售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还;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每违规出售一个车位、车库,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七区回复:物业称停车场系统租户管理模块升级后再考虑办理,社区会积极督促

水岸社区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进行核实,经与物业了解后,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物业表示因公司现阶段停车场系统租户管理模块正在整顿、升级,为了小区车库管理安全,所以暂时停止了车位出租办理。为了能给小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待系统升级完毕,并盘查完所有车位情况后,会结合公司与广大业主的宝贵意见再行考虑车位办理等相关问题。接下来,水岸社区将会持续关注下一步的动态,跟踪事态发展,积极督促解决问题。

二、2020年3月18日网友“zsf234567”反映:私拉电线给电动汽车充电很危险

北山口西义兴后面教师家属楼高压线下有人私拉电线给电动汽车充电,现在天气越来越热,这样做很危险。

巩义市回复:已责令该户业主4月21日中午前整改到位

经查,该小区4楼东户业主为自家电动汽车充电,在1楼私拉电线进行充电,社区民警责令其4月21日中午前整改到位,该人表示会进行整改,并签署整改通知书。

您有诉求,我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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