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金庭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魏乐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受到通报批评,扣发10%年终考核奖处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近日,嵊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例。

  金庭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魏乐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的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魏乐在担任金庭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工作期间,对该镇“三资”管理日常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村级备用金管理、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违规问题多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1月,魏乐受到通报批评,扣发10%年终考核奖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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