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九卿具體負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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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九卿,三公即所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職。九卿位於三公之下分掌具體事務,他們是奉常,掌握宗廟禮義,郎中令,掌宮庭掖門戶,衛尉,掌宮門衛屯兵;太僕,掌輿馬,廷尉,掌刑辟,典客,掌民族事務,宗正,掌宗族、宗室的名籍,治粟內史,掌錢穀,少府,掌山海地澤之稅,以給供養。

他們均由皇帝任免,並絕對服從和執行皇帝的命令。這些官吏對皇帝而言,是一群可以隨意唆使的奴才,對人民而言則是皇權的代表。這套官僚組織對統治階級上層是分其職掌,使各守其責,互相牽制,對廣大勞動人民則成為統治鎮壓的工具。

當封建制代替奴隸制時,集中強有力的王權,與沒落的奴隸主貴族鬥爭,它是必不可少的手段,當封建經濟以勃勃生氣向上發展時,君主專制主義為維護新的生產方式竭盡全力,特別是在從封建割據狀態聯合為統一集中的國家的進程中,它更加發揮出重大的集權作用。

  夏代的中央行政體制由外廷官吏和內廷官吏組成,雖然出現了“六卿”之類的政務官,但其上並未出現參決軍國大政、出納王命、執掌軍政大權、統領眾卿的政府首腦,未形成權力中樞,因此尚不具備三公九卿制中央政府的基本構架。

這是目前所知有關三公的最早記載。他們是商王朝的最高輔佐大臣,是商朝的權力中樞。其下的內服職官稱為“百僚庶尹”或“殷正百辟”,言其設官之多。百僚庶尹包括政務、軍事、宮廷內職官。商代雖未出現“九卿”的專名,但在尹或三公之下的百僚庶尹,當是九卿的實際內容。

從西漢武帝迄於東漢末年,中央行政體制運行機制的重要特點,就是由宮廷近侍組成的權力中樞機構和執行機構取代了制度化的三公九卿制的中央政府機構。

但物極必反,這個新的權力中樞的成熟又預示著它將被另一個由宮廷近侍組成的權力中樞所取代。魏晉南北朝時期三省制的形成,唐代三省逐漸成為閒散機構而由樞密使掌機要,宋代三省的閒置和政事堂與樞密院分掌國政,明代內閣的出現和清代軍機處成為權力中樞。

  隋、唐時確立三省六部制,使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得以完善。隋王朝建立以後,為適應新的統一局面,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採用了一些強化中央集權的措施。

趙除此還集中政權和財權,宋朝官制形式上沿襲唐朝。《宋史·職官志序》記載:“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設,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權。”

在中央為了不使宰相的事權太高,宰相之下設“參知政事”為副貳,以分散相權。趙匡撒還接受趙普的建議,在各路設轉運使,經略一路財賦,規定各地收到的租稅,除部分留給地方使用外,其餘均由轉運使送中央。

  明朝置承相、興內閣,專制主義政治制度高度發展。自奏始皇建立冷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以來,始終貫穿著皇權與相權的矛盾,儘管皇帝採取一系列削弱相權的措施。

廢除承相後,皇帝畢竟不能親自處理具體事務,於是便招一些殿閣大學士做為機要秘書和顧問,與兩漢時的“尚書”類似。永樂時又以大學士五—七人組成內閣,成為皇帝與六部之間的一個機構,輔助皇帝處理政務。

仁宗以後,內閣的權力越來越重,內閣大學士們,雖不稱宰相,’只稱“輔臣”,其中的“首輔”也頗似歷代的垂相,但與歷代的承相畢竟不同。

  清初沿用明朝官制,在中央設立內閣、六部、都察院等。清的內閣只是名義上的最高中樞機構,它的實權比明朝為低,僅備皇帝顧問執掌“票擬”(即在僚臣們的題疏上批答意見,供皇帝裁決、起草詔令、進呈奏疏等)。

其權勢凌駕於內閣六部之上。它雖然保證了滿州貴族在政權中的決定作用,但確妨礙了皇權的集中。為了加強皇權,便於雍正七年(1929年),設立了軍機處(初為軍機房)。

  


十年之前的人


“九卿”,系九品。國語《周.中》有:“外官不過九品。”之說,既是古代官職的九個等級。周代官有九等之命。

漢自中二千石到百石凡十六等,東漢分十三等。魏、晉開始,立九品之制。北魏時每品各分正、從,共十八品;四品以下每品正、從各分上、下階,共三十階。唐、宋文職輿北魏同,武職三品起分上、下階。元、明、清保留正、從品,無上、下階,文武均同。

九卿是我國古時中央政府的九個高級官職。周以少師、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為九卿。

秦以奉常、郎中令、衛尉、太僕、延尉、典客、宗正、治粟內史、少府為九卿。

漢改奉常為太常、郎中令為光祿勲、典客為大鴻臚、治粟內史為大司農。歷代因之,也稱九寺。

北齊改延尉為大理,少府為大府。

明改宗政為宗人府,廢衛尉、司農、太府,以六部尚書、都察院都衘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為九卿。

清以都察院、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大僕寺、通政司、宗人府、鑾儀衛為九卿。

僅敘明清時“九卿”減略官責:如“六部”,是沿襲隨代設置的吏部、祠部、度支、左戶、都官、五兵等“六尚書”的改革。又如“都察院”,是沿襲漢以後的“御史臺”,專職監察彈劾官吏的官暑。於明洪武十三年改革,以都御史為長官,其次有副都御史、僉都御史、監察御史等。清因明制,置左都御史滿、漢各一人,左副都御史滿、漢各二人;另有史、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及京都等各十五道監察御史。如“通政司”,全稱通政使司,亦稱銀臺。沿襲了宋、遼的通進司,原隸屬門下省。明初只置察言司,洪武十年始置通政司。有通政史、副史、參議、經歷知事等官。凡臣進言、陳情、申訴及軍情災異等事,録其事送所司辦理,事重者得旨裁決。清承明制,權力較小,職掌收受各省提本,送內閣辦理。該司於光緒二十八年廢止。再如“大理寺”,系秦、漢時置的延尉,掌管刑辟。隨置大理寺卿、少卿。北齊置大理寺,歷代沿至;清皆相沿。明、清時與刑部、都察院為三法司,會同處理重大的司法案件。從原始掌管刑獄之官暑,演變成封建時代的“最高法院”了。

(因歷代“九卿”司職權責,大多已在前期相關內容中發表過,故不在此重複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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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三公九卿”通常指地位很高的朝廷重臣。三公九卿的官職名稱,歷朝歷代也不盡相同,職責也會有些許差別。

據《禮記》所載,三公、九卿的官職,在夏朝時就已經設立,“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夏、商、周時期,三公九卿的職責,就是輔佐帝王,處於朝廷官員的核心地位。但是,三公九卿中的每一位,具體負責什麼事情,並沒有詳細的記載。

《史記》中記載了殷紂王“以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西伯昌就是周文王,具體三人分別負責什麼並沒有說明,應該是同時都掌有軍政大權。而周成王則以召公、周公為三公,“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以地域為職責範圍。周成王年幼時,周公輔政,又掌管有天下的軍政大權。

參照“三公”的職責情況,所謂的“九卿”,應該也就是居三公之下的九位官員。九卿具體所負責的事務,應該也不固定,就看君王怎麼安排了。三公、九卿、大夫、(元)士,在夏商周時期,更多的應該只是一種官階。

到了秦朝,秦始皇以皇帝為至尊,建立了高度集權的金字塔式的秦朝官吏制度,三公九卿的官職名稱,以及所負責的職責範圍,自此都有了明確的規定。

秦朝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為三公。

1、丞相(漢代曾改名大司徒),是最高行政長官,上承皇帝詔命,下統百官,負責總攬政務。

2、太尉,為最高軍事長官,是皇帝的最高軍事顧問,通常情況下,不會直接領兵。

3、御史大夫(漢代曾改名大司空),這是秦始皇的創舉,跟之前負責記錄和檔案管理的御史不同,御史大夫主要負責監察百官。御史大夫之下有副職御史丞,還有負責掌管侍御史和各郡監御史的御史中丞。在秦之後,因為御史中丞權力極大,可以命令御史彈劾百官,所以,監察的主官逐漸變為了御史中丞。

秦朝的九卿分別是奉常、郎中令、衛尉、太僕、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內史和少府。

1、奉常,主要掌管宗廟祭祀禮儀,屬下有負責禮樂的太樂,太廟祭祀的太祝,負責皇帝及祭祀食物的太宰,還有負責巫醫的太醫,太史、太卜等。古代眾禮制,宗廟祭祀是重中之重,所以,奉常就成了九卿之首。

2、郎中令,負責宮殿事務,宮廷宿衛之職。郎中令權力很大,各類諫議官都歸郎中令管,諸如諫議大夫、中大夫、議郎等等。還有陪侍皇帝的各類郎官,如侍郎、中郎將等。另外,負責傳遞奏章的謁者,以及禁衛軍也都歸郎中令管。

3、衛尉,是把守皇宮諸門的宮城屯兵主官。把門的士兵跟宮廷內部的禁衛軍,不屬於同一個系統。

4、太僕,負責掌管皇家車馬,皇家司機班班長,兼皇家弼馬溫。

5、廷尉,負責司法的最高長官。廷尉同時還掌管有廷尉獄,專門關押有罪的大臣。

6、典客(漢代曾改名大鴻臚),外交事務長官,主要負責管理諸侯及少數民族部落首領朝見,接待郡縣來訪等事務。

7、宗正,負責掌管皇族親屬、宗室的譜牒登記。皇族、宗室犯法,如果沒有交給外廷審理,則由宗正出面審理,以家規處罰。

8、治粟內史(漢代曾改名大司農),掌管穀物、金玉財物等稅收,以及儲存、支出的長官,相當於國庫大總管。另外,還負責京師及各郡的物價管理。

9、少府,掌管皇帝的私人財產,照顧皇帝日常生活的長官。少府負責專供皇室的稅收徵集,管理皇帝服飾、冠冕、飲食、醫藥、洗浴、起居等,還管轄宮中文書的呈送。宮內的宦官、宮女、樂人,以及普通太醫(非巫醫),也都歸少府管轄。

以上就是九卿的主要職責。

漢代,出現了眾多與九卿同列的官職,比如提高了地位的中尉,就是負責京城衛戍的長官。後來,秩在兩千石之上的朝廷高級官員,都被泛稱為九卿。魏晉及之後,嚴格的三公九卿逐漸消失,“三公九卿”成了朝廷中官階、俸祿較高大臣的統稱。而之前的“三公九卿”的官職,則多數成了虛銜,用來加官、贈官,提高俸祿、官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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