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縣第四輪第一批平安村(社區)名單公佈

自2019年永泰縣啟動第四輪平安創建活動以來,各鄉鎮、各村(社區)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平安建設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平安績效好、群眾評價好、社會治安好、創新治理好的目標,狠抓各項措施落實,取得較好成效。

近期,永泰縣委政法委組織開展對“平安村(社區)”創建工作進行考核驗收,經驗收,樟城鎮南門社區等87個村(社區)達到了創建標準,榮獲“平安村(社區)”稱號。

2019年度永泰縣獲評“平安村(社區)”名單

永泰縣第四輪第一批平安村(社區)名單公佈

平安村(社區)應當具備以下“四個好”基本條件:

01 平安績效好,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責任落實,重點工作推動有力,平安建設績效考評良好;

02 群眾評價好,即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解決有力,群眾對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環境等評價認可度高;

03 社會治安好,即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健全完善,矛盾糾紛、風險隱患排查化解整治有力,發案少、秩序好,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04 創新治理好,即堅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發展,適應新時代要求,改革創新治理有力,經驗亮點做法得到推廣示範。

同時,平安村(社區)不應存在以下“四個不得”情形:

01 不得在所在鄉鎮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評中位次居後;

02 不得被上級列為區域性治安穩定突出問題重點地區,或被上級有關部門“一票否決”;

03 不得發生突破底線的重特大案(事)件或其他對社會治安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案(事)件;

04 不得發生支部(黨委)書記、主任“兩主幹”或綜治管理員違紀行為或違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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