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这20项证明被明确不应由社区开具

速看!这些证明被明确不应由社区开具


速看!这20项证明被明确不应由社区开具


记者27日从民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意见明确了首批不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20项。戳图↓

速看!这20项证明被明确不应由社区开具


来源:新华网微博

责编:将军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