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疯子伤人咋办?检察机关申请强制医疗!


武疯子伤人咋办?检察机关申请强制医疗!

近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骆某某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法院判决对骆某某强制医疗。

武疯子伤人咋办?检察机关申请强制医疗!

郧阳区某村的骆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平时在家中时常有暴力倾向,殴打父母,是让家人头疼的“武疯子”。

骆某某舅舅属于扶贫搬迁户,按照相关政策应当拆除旧房。2019年6月23日,村干部在组织拆除旧房时,骆某某携带斧头前去讨说法,在旧房屋前大吵大闹,村干部李某林解释:“拆房是扶贫搬迁的国家政策,你舅舅本人也同意。”骆某某不听劝解,挥斧便将李某林砍伤。经鉴定,李某林为轻伤。

武疯子伤人咋办?检察机关申请强制医疗!

事发后,经鉴定骆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因骆某某长期发病,在村中经常扬言要杀伤人,时常殴打其父母,其行为危害到了公众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对骆某某进行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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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疯子”即人们常说的使用武力,有伤害他人或者自己的行为能力、想法、冲动、倾向的精神病患者。检察机关提醒:遭遇此类人时,应尽量远离此人,迅速报警,非紧急情况切勿亲自上前将其制服和伤害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医疗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零二条 强制医疗的对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三条 强制医疗的程序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来源: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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