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小官鉅貪典型的黑龍江省貿促會原會長王敬先獲無期徒刑

被批為“小官鉅貪典型”、曾長期在黑龍江省森工總局工作的王敬先已於近日獲無期徒刑。

王敬先

據微信公眾號“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7月3日消息,日前,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對省貿促會原黨組書記、會長王敬先貪汙、受賄、單位行賄案一審宣判,對被告人王敬先以貪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三百萬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敬先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敬先在擔任柴河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構成貪汙罪;在擔任柴河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和省森林工業總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期間,接受相關單位及個人房產及錢款,構成受賄罪;在擔任柴河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期間,實施單位行賄,構成單位行賄罪。

據官方簡歷,王敬先,男,漢族,1962年3月生,黑龍江海林人,1978年1月參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

王敬先歷任黑龍江省森工總局柴河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牡丹江林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省森工總局森林資源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省森工總局(中國龍江森工集團總公司)黨委副書記、局長(總經理),省貿促會黨組書記、會長。

2018年9月,王敬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一年後,2019年9月,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發佈了王敬先的“雙開”通報:經查,王敬先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小金庫”並使用其中部分款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為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贈送鉅額財產,涉嫌貪汙、受賄、單位行賄犯罪。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指出,王敬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目無法紀、濫權妄為、規避監管,在柴河林業局任職期間,違規設立“小金庫”且個人侵吞公款數額特別巨大,是“小官鉅貪”的典型;其利用手中權力在工程建設、木材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資金,是“靠山吃山”的典型;王敬先涉嫌貪汙犯罪和受賄犯罪絕大多數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以後,是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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