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婚後房產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買套房真是不容易,房價的飛漲 ,讓“要結婚先買房”成了一個打不破的魔咒

注意了,婚後房產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每每說到關於結婚的話題 ,不論是新人還是周邊人,最關注的都是:

“房子買在哪裡?”

“哪邊出的錢啊?”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

一套房子動輒就掏空“六個錢包”,而當婚姻不可避免地走到離婚時 ,房產分割就像一場戰爭一樣寸土不讓。

01

對於離婚分房子這件事,很多人會下意識地認為,婚後取得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取得的房產也應該是夫妻倆人的,離婚時就該平均分割。

但實際上,即便房產是婚後所得,房款何時支付、資金來源何方、取得房產時有沒有其他附加條件等,都會對房產的歸屬產生影響。

注意了,婚後房產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 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
  1.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 對於父母給子女出資買房的情況,分為婚前行為和婚後行為區別對待: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
  1.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 登記前過戶,房子為他個人的婚前財產;登記後過戶,要根據房主的意願確定。要麼為夫妻共同財產,要麼為房主明確表示僅贈與一方的個人財產。
  3. 婚前接受贈與的,屬於受贈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接受贈與的,沒有特別約定的,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02

那如果離婚,雙方都要房子怎麼辦?

如果雙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會考慮到以下因素判決:

(1)孩子歸誰撫養。一般情況下,孩子歸誰撫養,房子判歸誰的可能性會較大;

(2)照顧無過錯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惡習,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遺棄或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考慮無過錯方的利益,法院會酌情考慮無過錯方的權益;

(3) 如果雙方條件相同,又沒有孩子,法院還可能採用競價方式解決房屋歸屬,即把房屋判給出價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價款。

注意了,婚後房產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其實我們會收到這樣的諮詢:我老公婚前的房子,如果離婚,這房子跟我有關係嗎?

一般來說,男方的婚前房產,離婚時女方能不能分割,首先要看這套房子在婚後是否加了女方的名字,如果婚後有加名,那麼離婚時,女方就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沒有加女方的名字,則要看女方婚後有沒有參與還貸。有以下這2種情況:

(1)如果男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了全部房款,登記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這個房子肯定就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了,離婚時不能分割。

(2)如果男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了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的,離婚時該房屋由雙方協議處理。

03

婚後買的房子,原則上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是隻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也不一定就是僅僅屬於登記名字一方的財產,而是要根據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及出資人判斷的。下面就給大家列舉幾種常見的情況:

1.婚後夫妻雙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購買房屋的,即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一般來講也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注意了,婚後房產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想要分房產,就一定要清楚是什麼情況下買的房子,這樣才會有你份:

(1) 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丈夫父母全款出資買的房,登記在丈夫名下的話,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2) 丈夫婚前全款買的房子,登記在其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 丈夫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你無關。

(4) 婚前貸款購買,登記在丈夫名下的房子,婚後兩人共同還貸,離婚時要求就還貸部分獲得補償。

其實從最新的婚姻法中不難發現法律已經越來越傾向於保護個人婚前財產和父母出資方的權益,因為寫誰的名爭執不休甚至鬧掰的新人不在少數。現在就不用再為這個問題糾結了,因為離婚時的房產劃分也逐漸從側重房屋登記方轉變為出資方了。

最後大家還有任何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或者直接在私信諮詢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