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享·下午茶」無償獻血不能搞指標攤派,掛鉤績效更不應該

「思享·下午茶」無償獻血不能搞指標攤派,掛鉤績效更不應該

近日,湖南耒陽市有教師反映:耒陽市教育局下發《關於做好2020年無償獻血工作的通知》,將無償獻血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範疇,要求各學校按比例完成獻血指標,對任務完成不好的學校會扣除相應的績效分。不過,在獻血任務分配上,對教育局機關的要求則是“自願”。10月9日,耒陽市教育局回應:之前考慮不周全,已作調整,重新制作了獻血任務目標數,並通知到各學校。

該教育局是如何做調整的呢?據悉,調整後的措施如下:

措施一:耒陽市在崗教師9000多人,市教育局機關公職人員190多人,統一按6%左右的比例分配目標數;不再區別對待,教育局機關公職人員和基層教師一視同仁,一碗水端平。

措施二:獻血不與學校年終績效考核掛鉤,不與任何評比掛鉤,不會影響(降低)任何教師的收入。

調整之後就周全了嗎?明顯還存在悖論:獻血情況當然不宜與學校績效考核掛鉤,但既然不與績效考核掛鉤,又為何還在繼續按人頭下指標?獻血任務目標繼續下,豈不再次消解了教育局紅頭文件和管理行為的權威性和執行力?

其實,組織動員無償獻血,本就是個既要參照獻血者身體狀況,又要遵循自主自願原則的事。有多少人能獻血、願獻血並且最終獻成了血,事先有著不確定性,哪有按人頭下指標的道理?要是獻血者意願不足,可能有的學校連1%的目標都達不到,要是有的學校積極性高,也可能遠遠超出6%的“目標”。這本應尊重教師意願,聽其自然,來不得半點強求。按人頭下指標,何談決策的科學性?

教師的本職是教書育人,按說本不應受到非教學事務的干擾。不過,無償獻血這個事,又有其特殊性。《獻血法》第6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應動員組織本單位適齡公民參加獻血。所以,該市教育局的組織動員,也是有法可依。同時,動員獻血,這對廣大學生也不失為一次示範,是一次人道主義教育、公益教育的好機會。

那麼,無償獻血組織動員工作又該怎麼做?理應在無償獻血活動通知下發後,摸清、統計好有獻血意願的公職人員和教師人員的底數,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在採血車過來採血時,做好對獻血人員的服務工作,必要時,對獻血人員予以適當的補貼和嘉獎。這才是教育局組織動員無償獻血工作的正確打開方式。

毫不尊重教師的自主意願,挾行政權力按人頭下指標,掛鉤績效考核,甚至用機關公職人員和基層教師區別對待的方式,“脅迫”教師參與無償獻血,這絕非善治善為,而分明是一種“拍腦袋決策”的胡亂作為,只會收到相反的效果,不啻是對無償獻血組織工作的破壞

所以,該市教育局回應時所謂的“之前考慮不周全,已作調整”,看樣子還沒調整到位,也沒考慮周全。理應徹底廢除所謂“獻血任務目標數”,摒棄任何不合時宜的攤派式做法,從挾權力以令教師的胡亂作為,轉向以做好服務、感召倡導,甚至不吝嘉獎無償獻血行為,這才是善治善為的表現。

(特約思享者 於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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