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县防汛救灾工作

连日来,我县遭遇百年未遇的青衣江洪水,我院驻村帮扶工作对口联系的木城镇被淹,损失惨重。面对防汛救灾的严峻形势,我院广大党员干警用责任与担当,积极投身于全县防汛救灾工作当中。

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汛期应急处置原则,强化应急管理能力,以备不时之需。一方面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暴雨蓝色预警以上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动态信息和预警信息,确保汛期信息畅通;另一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汛期期间信息报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确保及时处置涉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灾情。

夹江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县防汛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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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作为,先谋而后动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灾情发生后,全力以赴投入灾后重建工作。一是迅速谋划部署,及时组织15名党员干警组建防汛救灾突击队,召开防汛救灾工作部署会,定人、定岗、定责,全体党员干部取消休假,返岗待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火速开展排查,坚持人民至上,排查灾情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体突击队员闻令而动,火速集结后,第一时间深入木城镇受灾最严重的片区之一——木城镇上街开展灾情排查,查看灾情、排查损失、疏导情绪、解决困难,引导群众正面对自然灾害,开展自救,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期间,摸排受灾群众126户318人,预估受灾群众直接经济损失约2000余万元。三是妥善处理诉求,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根据受灾群众反馈的生产、生活困难,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受灾群众诉求,积极引导群众前往政府安置点,及时解决群众吃住问题。期间,转移孤寡老人2名,妥善解决9名受灾群众的吃饭问题。

夹江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县防汛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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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之以恒,传递正能量

牢固树立“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责任与担当,在防汛救灾一线用无私大爱彰显检察担当。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定点联系的纽带作用,将脱贫攻坚工作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16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先后通过入户或者电话联系的方式对50余户帮扶贫困户的受灾情况进行了排查,先后排查出安全隐患3处并进行了上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及时选派10名党员干警组建防汛救灾结对帮扶工作队, 积极参与全县防汛救灾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协助恢复生产、全面收集诉求,把党的声音、党的温暖传递到每一名受灾群众,引导受灾群众早日走出困境。期间,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整理、清洗衣物、厨具等200余件,清理、清洁各类茶几、柜子等5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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