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孫楊案因主審法官種族歧視被駁回,另一法官還入職WADA

巧合?孫楊案因主審法官種族歧視被駁回,另一法官還入職WADA

近日,“孫楊”被瑞士最高法院駁回,其中透露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主審孫楊案的三位仲裁法官中,那位主審的前意大利外交官、法官的弗蘭科-弗朗蒂尼,有過不少涉華的種族歧視言論,瑞士最高院認為這有可能會不公正對待孫楊,所以撤銷此案,發回到世界體育仲裁庭重審。

同時,還有媒體發現:此前審理孫楊案的三位仲裁法官中,另一人的羅曼諾-蘇比奧托,也已於上個月,入職了世界反興劑組織(WADA)。

巧合?孫楊案因主審法官種族歧視被駁回,另一法官還入職WADA

這就好像曾有個真實的案子:一位法官判了一個女子離婚,此後,此法官卻娶了這位女子——而在孫楊案中,WADA是控告方,可世界體育仲裁庭的法官們,在審理並將孫楊禁賽8年後,其中的這位法官,卻於此後入職到WADA了,這種利益的輸送,顯然會讓人認為:可可能存在影響司法公正的因素了。

對於“孫楊案”,我們的認知上,當然應該全面、客觀、理性和公正。

首先,我們得承認,在這起抽檢事件和案件審理中,孫楊方面確實存在一些不足或錯誤:比如,無論如何不應留下抽檢樣品——這是孫楊方面最大的失策,否則,此後的事,就不會這麼難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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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孫楊在律師的使用上,在翻譯的使用上,以及其母親出庭作證的效力與效果上,在處理輿論的方式上,以及對抽檢人的對待上,也都有一些不足之處,這些不應否認。

但我們更應清楚一個本質問題:就是一些人一直將這起案件,給說成孫楊是“藥罐子”,這顯然是空口無憑的汙衊——孫楊在此事件前後,多次被抽檢,並無任何問題;且孫楊被禁賽8年的裁決中,但其所奪金牌,無一被取消,也證明了孫楊案跟藥物服用無關。

我們不能因為曾經孫楊因誤服事件,被短暫禁賽過,就有罪推定:這次孫楊肯定有服藥問題——這顯然與拒檢有本質區別。

巧合?孫楊案因主審法官種族歧視被駁回,另一法官還入職WADA

同時,從孫楊案的主審官多次有過對我們的不當言論,甚至涉嫌種族歧視上;以及還有一位法官,此後就入職了主訴方的WADA。

在總共三位仲裁法官中,竟有兩位有著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行為,這就不能不讓人打個寒噤,要有所質疑了。而這種有理有據的質疑,並不能一概認為就是“陰謀論”。

還有,從澳大利亞、英國選手不斷攻擊孫楊,卻對本國選手服藥一事避口不談;到世界體育法庭推出的三位主審官中,有兩位在公正性上存疑——這也證明了體育並非世界政治的真空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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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這位游泳史上堪稱僅次於菲爾普斯的名將,其成就顯然遮掩了不少西方名將的光彩,當其存在不足或錯誤後,被抓住把柄,當然理應得到規則之內的處罰,但想想世界體育仲裁庭及WADA的表現,特別是對孫楊重達8年禁賽的處罰上,或可以看出,孫楊受到了更多勢力的打壓吧?

我們不搞無端的“陰謀論”,但當有憑有據的陰謀之陰影壓來時,我們也不能還在自我打臉、無比下賤地說“孫楊活該,錯全在孫楊,你們判得好”吧?【原創評論:瑜說還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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