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的创业投资(上)

小海按:

投资人与目标企业如何相互选择,为什么会有尽职调查,合同谈判如何把握,投资项目退出的流程及法律问题等,让我们一起听法律专家李朝应来一一解答。

法律视角下的创业投资(上)

在LEGALBAND刚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上,汉坤律师事务所的李朝应被列为“公司并购”的第一梯队律师。

以下内容根据李朝应老师在沙丘学院讲课笔记整理而成,有删减,今天分享上半部分:

1 投资的流程

在法律的角度来说,一般把投资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是前期接触,签署意向。第二是尽职调查,形成决策依据。签意向书的时候,往往是听被投公司给你讲他们公司有多好。有的基金内部会有一个投委会,要等投委会通过了才能签意向书。有的是负责的合伙人直接就可以签意向书,签了以后,再做尽职调查,之后再去上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三,综合考虑,确定框架。第四是协商谈判,签署合同;第五是办理交割,完成投资,也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部分的正规投资,一般来说都是要走这样的一个流程。

2 投资人与目标企业如何相互选择?

一般把投资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战略投资人,一类是财务投资人。

战略投资人往往就是这个行业里面的头部企业,比如BAT这样的企业。战略投资人更关注的是产业上下游的整合,除了给被投企业钱以外,还会注重企业之间的合作。

财务投资人往往关注的是各类基金,包括私募股权基金、VC创投基金,把这些基金如何投到一个公司里面去。所以,财务投资人对于企业最大的帮助就是钱,而且很看重财务回报。

一个战略投资人,他可能不会太在意被投企业三年五年不上市,但是作为财务投资人,大部分的基金在募集钱的时候,其实是有一个周期的,他是希望在一定时间内要退出的,所以关注点是不一样的。大家在做投资的时候,要对自己的优势和特点有所了解,要清楚自己的定位是什么。

3 TS是什么?

其实,TS就是一份意向性的文件。我们一定要理解,不是说你签了意向书就要给钱的。意向书其实是一个君子约定,最关键的就是讲投多少钱,占多少股,当然可能也会涉及到很多保护条款、股权结构等约定。

在整个意向书中,一般会有三个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一、保密。保密更多的是倾向于保护被投企业的,人家要拿你的投资,把自己的核心东西都给你讲了,那他肯定是希望你要保密的。

第二、保护你们的独家期。比如你去看一个企业,你要决定投他的话,你肯定是希望有一个独家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他不能去找别的投资人,当然对于你来说独家期肯定是越长越好了,但是对于被投企业而言可能是越短越好。

第三、费用条款。在投资界,一般你投一个企业是需要律师费的,当然也可能会有一些别的费用是让被投公司承担的。除非投资人不投了,否则的话,钱都是被投公司掏的,当然被投公司也会谈一个封顶条件,就是不要超过多少钱。

4 关于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不只是法律层面,也包括技术、产品、经营、财务等方面,而且大部分的经营、技术、产品的尽职调查往往是需要投资人亲自去做,比如要走访上下游,去看他的仓库、供应链等,这一部分往往也是投资人的核心竞争力。

就法律的尽职调查而言,在投资人请律师去做尽职调查的时候,被投公司也会请个律师来做尽职调查。这两个律师的分工也是不太一样的,投资人的律师更多的是去发现问题,被投公司的律师主要是帮企业去做一些“包装”和整理。

5 目标企业常见的融资架构

做完尽职调查,如果决定投这个企业,我们就要考虑了,你的基金是人民币还是美元,这个行业发展是不是适合在国内做进一步的资本运作等,这些就是我们要考虑架构。

不同的架构选择

通常而言,我们讲的架构有境外离岸架构和境内直接投资的架构。离岸架构又分带VIE和不带VIE的,境内架构基本上就是看有没有外资,如果有外资就变成外资企业,没有外资的就是纯境内的企业了。

我们做投资的时候,要考虑到自己擅长的领域和了解的资本运作情况。比如有些人只投国内上市的,有些人只投海外上市的,还有些人什么都投,既有人民币基金,又有美元基金。你要了解自己的特点,然后去看相应的行业里面的一些拔尖企业。

架构搭建的时机

一般来说,等到你们投资的时候,最好是企业的架构是搭建好了的。在早期搭好架构,最大的好处就是未来的重组成本会少很多。但是有很多企业在开始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他就先把事情做起来了。等到他做起来了以后,有个投资人说你这个行业在美国上市更好,可能要调架构了,这个时候属于在成熟的阶段搭建架构,有可能花的时间、涉及到的重组等各方面会比较麻烦。

架构选择的因素

关于架构考虑的因素,基本上你要看你的行业类型,你的外资是不是受限制,未来在上市涉及到政府的审批、备案手续以及有没有税务重组的成本。还有被投企业创始人、股东的国籍以及未来你们打算怎样退出等诸多因素。

境内境外融资架构的模式

境内架构有纯内资的,还有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的,这都叫中外合营,说白了就是你办了一个国内的企业,但是你们作为投资人,手上是美元基金,你们要从海外投进来。境外架构分为外商独资企业架构(WFOE架构)和VIE架构。

境内外融资架构的交易结构、步骤、融资的文件、适用的法律,还有政府涉及到的审批,未来退出方式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海外架构基本上都是用英文做文件,用的法律也都是海外的法律,根本不是用境内的法律。

境内架构——纯内资模式

纯内资模式特别好理解,就是原来的创始人办了一个合资公司,后面有一个投资人投进去了,就去把这个公司办了一个工商变更,这也是国内最常见的。唯一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大家投进去的时候经常是做的溢价投资。所谓的溢价就是你掏了一大笔钱,比他们原来掏的钱要多得多,因为本身做投资的过程可以理解为投资人在出钱,被投企业创始人在出力做了一个结合。

境内架构——中外合营模式

中外合营,就是一个纯国内的架构,因为有美元投进来,有海外的钱投进来,结果目标公司就变成了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两种模式,中外合作要更加灵活一点,但是中外合资更有利于资本运作。因为中外合作是企业各个股东之间相互约定,比如怎么分红,可以跟出资比例不一致,相对灵活。但中外合资会更加资合一些,什么都是用钱来讨论,比如出资比例、分红比例都一致,但合资的好处就是它更加有利于下一步做资本运作。

境外架构——外商投资企业模式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模式,一般是由创业者亲自去设一个BVI公司,设BVI公司是为了税务和外汇监管的一些考虑。中国现在在税收上是不断加强监管的,每年的3月31号之前要去报税的。作为一个创业者,如果他直接去持股,将来卖了股票,他就立马要交税了。假如说他设了一个BVI公司,他就可以说钱是BVI公司的,还没到自己兜里。实际上公司也是他100%控制的,但是有利于创业者的。

境外架构——VIE架构

有些运营公司往往是一些行业上对外资有限制或者是禁止的,所以它不能被外资直接投到公司里面去。所以就设计了VIE这样一个模式,要让创始人注册一个纯内资公司,然后去拿到相关外资限制的行业牌照。

这个模式其实在中国新经济里面是广泛应用的,基本上你能想到的在中国非常有名的这些互联网公司,都是用VIE架构去上市的。

境内外架构的转换——过渡状态的混合体

还有一个架构我们叫它混合体。如果大家都是做人民币投资的,从2016年开始人民币往海外去投的时候叫ODA,这个程序是非常困难的,外汇出境很困难,这种模式就是解决了这个问题。特别是一些有VIE架构的,我们会建议你先不到海外去拿股,因为你钱出不去。可以把钱投到运营公司,在海外先拿一个期权,什么时候钱出去了你再到海外拿股。在近两年,这种模式其实是很流行的。

境内外架构的转换——境外转境内

国内上市的要求是比较复杂和严格的,因为国内上市用的是审批制,比如你要确保大股东三年没变,管理层几年没变,你要确保盈利都是能够连续计算,然后在这个过程里面的税务、重组、审批、登记各项都是合规的,因为稍有不慎你就面临着A股的审查,就可能会导致你不能上市,红筹回归这个过程应该说比搭红筹本身要严格很多。

境内外架构的转换——境内转境外

搭红筹就是把境内的架构变到海外去,就是你去设一些持股公司,然后确定设立开曼、搭WFOE、搭VIE。搭红筹的时候,你针对的都是海外的上市要求,海外上市基本上采用的是备案制或者披露制、报告制,比如你在这个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你去跟证监会披露就行了。只要你登记的时候跟人家讲清楚,比如自己哪个环节有些小瑕疵、小问题,在海外上市就没有什么问题的。

未完待续……

内容来源:清科沙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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