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禁止婦女纏足,為什麼沒有結果?究其原因不外乎如下幾點

中國婦女纏足,是封建文化殘害婦女身心健康的一種罪惡行徑,也是封建制度下男權主義控制女性的有利手段。但奇怪的是,歷朝歷代並沒有下令讓婦女纏足的律令。人們推測婦女最早纏足的時間只是從一些詩詞歌賦中或是一些民間傳說中去猜測。

相反,到清朝倒是頒發過禁止女人纏足的律令。順治十七年下令,如果再讓婦女纏足,她的丈夫或者父親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年再申前令未果,到康熙七年只好罷禁。

清政府禁止婦女纏足,為什麼沒有結果?究其原因不外乎如下幾點

這一項解放婦女的舉措應該是一項大快人心的事,為什麼會沒有結果呢?

首先,到清朝的時候,婦女纏足已經是舉國上下的一種傳統習俗,這種畸形的審美在人們心目中已經根深蒂固了。

據說,女子纏足是從南朝後主李煜開始的。這位多愁善感的君王,每天沉迷於詩詞歌賦、笙歌燕舞中,後宮女子爭相取悅於他。李煜喜歡小腳,有一位妃子舞跳得很好,但是腳不夠小,跳舞的時候表達不出那種纖柔的感覺。為了取悅李煜她就暗中把自己的腳裹起來,讓腳變得越來與小。李煜非常喜歡,從此對這位妃子寵愛有加。

“楚王愛細腰,宮中多餓死。”既然君主喜歡小腳,為了得到李煜的芳心,宮中女子便紛紛效仿。

從此,纏足便在上層社會成了一種高貴的象徵。慢慢地,民間也紛紛效仿。到了明清時代,纏足已經成了一種所謂的傳統文化了,人們的審美也轉向了女人的小腳,“大腳女人”成了女人醜陋的代名詞,連女人自己都以不裹足為恥。不裹足的女子會影響到她的婚姻,不但找不到好婆家,而且出嫁了也會被婆婆和丈夫經常嘲笑弄得自己在家裡抬不起頭的。

清政府禁止婦女纏足,為什麼沒有結果?究其原因不外乎如下幾點

相傳有一位女子出嫁,花轎抬到婆家門口,大家一掀轎簾,見新娘已經自殺身亡,旁邊放著一雙不合腳的繡花鞋。原來是孃家嫂嫂嫉妒小姑找了個好婆家,在給女子遞上轎的繡鞋時,偷偷地把自己早就準備好的一雙小鞋給她遞了進去。女子在花轎裡怎麼也穿不上鞋,害怕下轎時別人恥笑自己是“大腳女人”,就自殺了。

當時女人自己都不原諒自己的大腳,裹腳相當於美容。那時的女子,不讓她們裹腳,就跟現在的女人不讓敷面膜的道理是一樣的。

其次,女人裹腳基本上喪失了勞動能力,一切都得依靠男人,更容易被男人控制了。

封建社會里,“打到的女人揉到的面”“麵條不算飯,女人不算人”。男人可以為所欲為,而女人只能作為男人的附庸被他們牢牢地攥在手心裡面。制度再嚴格,但是本能的反抗是任何人都會有的,女子再柔弱,偶爾出現一個強悍的,男人也會招架不了。現在辦法來了——從小就把你的腳裹上,讓你離不開男人,你得想辦法討好他。

文人墨客都非常讚賞小腳,“三寸金蓮”也成了美貌女子的代名詞。不過明清之前人們對小腳的描述都是唯美的,比如杜牧的“纖纖玉筍裹輕雲”,曹植的“凌波微步,羅襪生塵”。到了明清時期,裹腳基本上就成了男人對女人的殘酷統治,也許連男人自己也體會不出美感了。女人呢?反正大家都這樣,那就這樣吧,也沒覺得什麼,只要男人給吃給穿,自己只管生孩子就行了。

最重要的一點,是統治者覺得女人裹腳對自己的統治造不成任何影響,就不了了之了。

清政府禁止婦女纏足,為什麼沒有結果?究其原因不外乎如下幾點

清朝下令禁止裹足的同時,還下令讓男子剃髮。為了讓男子剃髮,一直堅持了三十多年,終於讓大家臣服了。

為什麼不下大力氣處罰讓女子裹足的人呢?因為剃頭好剃呀,不疼不癢的,耗時也少。一會兒的功夫大家就都變成了光頭,大家都一樣就誰也不會說誰。而禁止裹腳就不一樣了,女子的腳從三歲起就開始裹,直到成人時骨頭成型。下令禁止裹腳,那已經裹好的腳總不能再掰開吧,環境已經成那樣了,不裹腳的話大家會恥笑你的,所以不讓裹也還會偷偷裹的。要想改變這種習俗,不從思想上轉變人們的觀念,光靠禁令,耗費的時間會更長,也更容易激起人們的反抗。

最主要的一點是,封建政府覺得不讓裹腳不但女子一下改不了習慣,男人也會反感。而讓女子繼續裹腳,不但男人喜歡,還少了一半多事兒的,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男尊女卑的封建制度下,禁止裹腳只是一紙空文,是不會有什麼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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