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最新通知!嚴禁炒作房價上漲,不得變相收取訂金!

昨天(4月30日)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

《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嚴禁炒作房價上漲、不得變相收取訂金

市住建局最新通知!嚴禁炒作房價上漲,不得變相收取訂金!

針對近期我市出現個別樓盤未辦預售收取誠意金、渲染房源緊張、炒作房價上漲,二手房交易惡意哄抬房價等違規不正當經營行為。為落實“房住不炒”精神,切實規範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4月30日市住建局發佈了該《通知》。

市住建局最新通知!嚴禁炒作房價上漲,不得變相收取訂金!

《通知》明確

房地產項目銷售現場要認真執行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嚴格實行預約制度,分批次限人數有序安排參觀、洽談、簽約、交付等活動,減少人流聚集。

《通知》要求

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不得以認籌、預訂、排號、發放 VIP 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訂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

不得發佈虛假房源信息,製造房源緊張假象,不得利用網絡軟文、自媒體公眾號、微信、短信等形式發佈、傳播炒作房價上漲的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通知》還要求

房地產中介機構應當恪守職業道德和專業操守,自覺規範經營行為,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惡意炒作房價或者代理涉嫌惡意炒作房價的房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強調,各園區、鎮(街)住房規劃建設局、房管所要加強對房地產售樓處和中介門店的巡查監督,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落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守法誠信經營。

經查實企業存在違法違規不正當經營行為的,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或移送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對逾期不改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採取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通報等處理措施,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原文如下:

市住建局最新通知!嚴禁炒作房價上漲,不得變相收取訂金!

素材來源:東莞陽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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