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大象何时在河南灭绝的

河南简称“豫”,《说文解字》里有“豫,象之大者”的说法。看这个“豫”字,明显是一个人后面牵了一头大象。而“豫”字有一种解释为“牵象之地”。由此可见河南的简称与大象有关系,可是现在为什么河南没有大象了呢?

野生大象何时在河南灭绝的


其实在夏、商、周时期,今天的河南、河北、山东、陕西、湖北等地均有野生大象的分布,而在新石器时代的晚期,野生亚洲象的分布范围,最北边到达了北纬40°附近,今天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都有大量的野生大象。

正因为当时的中原地区野生大象的资源十分的丰富,所以,商周时期的骑兵曾经使用过大象作为坐骑,如《吕氏春秋》中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孟子》一书当中也提到周朝的军队曾经驱使虎、豹、犀、象来作战。

因为当时的中原地区有野生大象的分布,所以与象有关的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古代的大臣上朝用的“笏板”最高级的材质是象牙,因此象笏在中国古代也是高官厚禄的象征,如《北史·李穆传》中有这样一段话:“穆子孙虽在襁褓,悉拜仪同,其一门执象笏者百余人,贵盛当时无比。”其中的“其一门执象笏者百余人”意思是说当高官的人很多。

野生大象何时在河南灭绝的


上世纪三十年代,在河南殷墟1400号大墓附近,考古人员在河南殷墟的一座古墓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坑,坑中有一头大象的骸骨,专家们得出结论:这个大坑是古代用大象祭祀的象坑,这说明当时河南地区的确有大象存在。而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考古队又在河南武官村又发现了一个象坑,不过这次里面是一只猪和一头象的骸骨,而且此坑内的大象身上还系着一个铜铃铛,由此证明当时河南不仅有大象,人们已经可以驯服大象了!

据研究,商代河南每月都有降水的可能,年平均气温比现在高两度,1月均温比现在高3-5度。殷墟王陵发掘出三座象坑,其中某象坑还同时殉葬象奴一人。商周时期,黄河流域有一大波野生亚洲象。而且从殷墟甲骨文记载来看,当时有猎象、训象、使象和用象祭祀的活动。

野生大象何时在河南灭绝的


后来,到了公元前1000年左右,周代时期,周公“驱虎豹犀象而远之”,赶走了这些大型动物。当然了这只是一种传说,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河洛地区的气候的确开始转向北温带,很多亚热带动植物开始南移,大象这种生物也慢慢在河洛地区消失了。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我国野生大象的分布范围迅速南退至秦岭、淮河一线,这个时期的黄河流域已经找不到野生大象的栖息地了,野生大象在黄河流域消失的主要原因是气候的变化,夏、商时期的气候比较的温暖,到了公元前1100年左右,也就是商纣王、周武王生活的那个年代,中国的气候开始转冷,西周时期,在个别的年份,甚至出现了“江汉俱冻”的现象,亚洲象对于气温非常敏感,温度一旦下降,它们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环境,而不得不向南迁徙,到了公元前770年左右,也就是周平王生活的年代,中国的气候又开始转暖,这一温暖期一直持续到了西汉末年,在战国时期,我国的关中地区有很多的竹林,长安甚至可以种植荔枝,但即使是气候转暖了,野生亚洲象也没有重新回到黄河流域,因为,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战国时期的黄河流域,已经很少有原始森林分布了,亚洲象的食量、饮水量都比较的大,需要有一定的森林资源支撑种群的繁衍。

秦汉以后黄河流域大象数量急剧减少,象活动北界一直南移,但是直到宋代南阳还有大象活动。据《宋史·五行志》记载,建隆三年也就是962年,有大象在湖北黄陂县“匿林中,食民苗稼”,后来又跑到河南的唐州(今唐河县)践踏民田,官府派人捕杀它,一直到第二年,才在今南阳市区被抓到。之后,大象被分食了,皮革和象牙献给了朝廷。《五行志》记载的现象一般都是很奇异的,都不会是正常现象,所以这次河南境内出现大象也是偶然的。这个偶然,让大象和河南做了最后的道别。

野生大象何时在河南灭绝的


大象分布北界一直南移的原因有二:

一、人的肆意捕杀和森林资源剧减。为什么肆意捕杀:因为大象在古代远比现代有用。古代上朝用“笏”取自象牙,民间制筷也觉得用象牙时尚时尚最时尚。象可以用来耕田负重作战骑乘仪仗观赏。森林剧减也是事实,黄河流域直到战国时期还是“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 。

二、气候变化,气温降低和降水偏少,其实这也是森林剧减的自然原因。 那些在博物馆的象骨仿佛让人看到在水草丰美的悠远年代奔腾的象群,见证了 沧海桑田式的自然气候的变迁。

但是,无论什么原因,大象的的确确在河南存在过。除了那些化石之外,还有一些文物也可以证明,那就是商朝殷墟妇好墓中出土过的玉制的小象,证明在这块土地上,大象是存在过的,至于为什么现在没有了,沧海桑田,气候的变化或者人为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现在的结果。

而且,我们也可以在甲骨文当中找到“象”,也能看到这个字经历数千年的变化才终于成为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而且“豫”这个字本身也就是一个人牵着一头大象的状态。因此,拥有大象,或许真的是河南简称“豫”的原因之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