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假保單,牽扯出一連串灰色交易,值得嗎!

近日,駕駛人李某在酒泉市公安局肅州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即將下班之時,拿著機動車交強險保單來到窗口辦理車輛檢驗業務。李某盤算著趁著臨近下班時辦理業務,可能工作人員會著急回家,不會很細心,但工作人員發現保單存在問題,便告知李某需要核對保單,讓其等待,同時暗示同事去通知車管所負責人。瞭解大致情況後,迅速打電話通知相關派出所,同時諮詢保險公司。

經過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核實信息後,客服反饋並未查詢到李某的保單信息,然後又把保單圖片以微信的方式發送給平安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辨認出幾個偽造點。就在以電話、微信方式核實保單真假的短短十幾分鍾內,派出所工作人員趕到。隨即派出所工作人員將李某某帶回繼續瞭解案件詳情。

一張假保單,牽扯出一連串灰色交易,值得嗎!


據李某交待,在酒泉市肅州區酒運司駕校,李某和張某商定,李某以300元的價格向張某購買偽造的交強險保單用於車輛檢驗,後張某聯繫自己同事黃某,以133元的價格向黃某購買一張假交強險保單,黃某又聯繫肅州區某廣告公司製作人王某,並向王某支付30元,王某就按照黃某某的要求,偽造了一張假交強險保單。李某使用偽造的交強險保單在肅州區車管所辦理業務時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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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李某以偽造證明文件行政拘留五日,並對李某持有的偽造的機動車交強險保單予以收繳;對張某以買賣偽造的證明文件行政拘留五日,並對張某持有的違法所得167元予以追繳;對黃某以買賣偽造的證明文件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叄佰300元,並對黃某持有的違法所得103元予以追繳;對王某以偽造證明文件行政拘留五日,並對王某持有的違法所得30元予以追繳。

在此,交警提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自以為是觸碰法律底線,更勿因貪圖便宜自欺欺人。交通強制保險是國家要求機動車駕駛人必須為車輛購置的一種最基礎保障保險,擁有交通強制保險的車輛才能上路行駛,這個保險既是給駕駛人的保障,也是給第三方的保障,國家制定強制購買交通強制保險的目的就是擔心事故後你沒有賠償的能力,造成的損失不能得到圓滿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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