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不合格,註銷許可資質!全省首個“共享汽車”管理規範出爐

近日,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印發了《關於規範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經營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這是

全省首個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經營的管理規範,也是國內首個實現信息化、智能化、規範化、協同化一體管理的汽車分時租賃經營行業規範性文件,創性地打造部門聯合監管、信用化、標準化、信息化多管齊下、精準科學的行業管理模式標杆。

《意見》對廈門市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經營的聯合監管機制、行業准入條件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對企業加強行業信息化監管,建立行業信用考核機制,落實屬地管理等9各方面提出了要求,著力加強承租人管理,進一步規範管理本市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經營,促進新形勢下行業健康發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


什麼叫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經營?

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經營(俗稱共享汽車),是一種交通運輸新業態,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信息技術構建網絡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預定、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不提供駕駛勞務的小微型客車租賃服務。


此次《意見》有哪些亮點呢?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創新了聯合監管機制。《意見》明確了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經營由市交通、宣傳、政法、網信、發改、公安、市監、信訪、稅務、人行、通管等多部門組成的交通運輸新業態部門聯席會議進行監管,市交通運輸局是聯席會議的牽頭單位。

2、建立了行業信用考核機制。嚴格按照《廈門市汽車租賃經營行業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對企業進行信用考核評級,建立與信用考核掛鉤的車輛規模動態調整機制,考核不合格的,註銷企業許可(備案)資質。

3、細化了行業准入條件。《意見》在《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對行業准入條件的原則性規定基礎上,提出了更加細化和嚴格的前置要求。

4、打造了信息化監管平臺。《意見》提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部門信息共享,打造“以網管網”的智能化協同監管機制和平臺,實現對企業、車輛和人員信息數據的實時、全量監管。


考核不合格,註銷許可資質!全省首個“共享汽車”管理規範出爐

此外,《意見》還有許多獨創的“乾貨”,例如:落實屬地管理、完善車輛保險制度、加強企業安全管理、探索承租人管理等等。


從事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經營

到底應具備什麼條件呢?


(一)在本市辦理獨立法人商事主體註冊登記。

(二)自有分時租賃經營汽車在本市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並懸掛本市號牌,使用性質應登記為租賃,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車輛類型為核載人數為九人以下的載客汽車,並全部採用新能源乘用車。車輛應安裝符合有關標準並經本市備案、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和應急報警系統裝置,接入行業監管平臺。

(三)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停車場地。

(四)有必要的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企業應向所在地(主要辦事機構)縣級以上交通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符合規定的相關材料,屬地交通部門應依法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作出許可的,向企業頒發《福建省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並向相應車輛配發《福建省租賃汽車證》。企業所在地位於自貿區的,根據《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市場準入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實行准入備案制。自有車輛達300輛以上的企業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報設立地交通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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