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滅”的P2P錯在哪兒?為何連出路都不給他們留?

眼看他起高樓,眼看著他樓塌了!曾經紅極一時的P2P就是這樣,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它的落幕會來得如此徹底。

能退盡退,應關盡關

“團滅”的P2P錯在哪兒?為何連出路都不給他們留?

在最近的媒體年會上,銀保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透露,互聯網金融風險大幅壓降,全國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由高峰時期的約5000家,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歸零。

這基本上就印證了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今年8月接受央視專訪時曾說的,網貸平臺可能到今年年底,專項整治工作就會基本結束,轉入常規的監管。

那麼,郭主席所說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始於2016年,網貸作為重點整治領域之一,監管部門曾想用備案制來管理。但到2018年末的時候,又提出了《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下發,這個《意見》就提出網貸機構“能退盡退,應關盡關”。

自此,P2P行業備案希望渺茫,監管“清退的信號”基本上確定。

轉型之路艱難

“團滅”的P2P錯在哪兒?為何連出路都不給他們留?

那麼,對於那些運營合規,經營狀況良好的平臺,在明確“清退信號”的同時,也給了三條路:一個是網絡小貸,第二是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第三就是助貸機構。

當然,計劃跟不上變化,今年11月2日銀保監會、央行發佈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從事網絡小額貸款的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跨省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企業一方面需要國務院特批,一方面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且均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僅僅這一個註冊資本金的要求,基本上就給那些P2P平臺關上了轉型之門,更不用說還有貸款金額、用途、聯合貸款等方面的要求。

過去水皮曾說過,互聯網金融本質是金融,在中國,是金融的話,它一定離不開管控。

變味的中國P2P

“團滅”的P2P錯在哪兒?為何連出路都不給他們留?

當然,我們也不否認,P2P這種“高利貸”上網,理論上是一個好的創新模式,就是典型的去中介做法,但回過頭來看,我們也要想,為什麼這種創新模式會在中國“團滅”?其實,從根本上來說,就是它在中國變味道了!

P2P最早起源於歐美的發薪日貸款,由放貸人提供小額、短期、無擔保貸款,借款人以此維持下一個發薪日前的開銷,並在發薪日還款。

它的最大特點,也是這種模式成立的前提,就是小額和短期,因為這兩個特點,決定了它從金額上看,利息並不高。一旦以年化利率計算的話,是相當可怕的!我們以英國為例,它規定貸款日利率不能超過0.8%,這個標準換算成年利率也是250%以上。可以說,是高利貸中的高利貸!

當然了,我們也要實事求是的看問題,如果是小額短期貸款的話,其實這種日利率計算是可行的,這是在不增加貸款人負擔的同時,給放貸方留出利潤空間,畢竟這種貸款的壞賬比例也高,英國達20%左右。

但,問題就在於,中國的P2P並沒有走歐美小額、短期的路子,而是讓借款金額越變越大,借款時間越來越長,有了引誘超前消費的這種嫌疑,甚至出現了暴力催收、多頭借貸等亂象。

可以說,正是這些亂象的堆積造成了之後連續爆雷的導火索,也就有了現在徹底歸零的結果。

所以說,還是那句話,法無禁止皆可為或許在別的領域適用,但在金融領域肯定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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