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坑妻”!丈夫酒後不開車卻讓醉酒妻子“代駕”……

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柏麗雋)眾所周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寶山大場有位丈夫牢牢地記住了這句話,可是卻讓同樣喝過酒的妻子開車,結果成功“坑妻”。目前,妻子馬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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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民警到場,對方司機稱肇事司機已逃逸,朱某稱車是他妹妹開的寶山公安分局供圖(下同)

4月10日20時35分許,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大場派出所接110報警,在環鎮北路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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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朱某妹妹最終承認車不是她開的

民警接報後迅速趕往現場發現,兩車發生碰擦,前車司機向民警反映肇事司機已逃離現場,但肇事方車主朱某和同行的妹妹留在現場,朱某否認司機已經逃離,稱因為自己喝了酒,車是其妹妹開的。民警告知朱某附近都有監控錄像,事情真相如何一看便知,朱某隨即又改口稱,車是他妻子開的,晚上他們在飯店吃飯,因為其喝酒了便讓妻子開車,後發生交通事故,妻子駕駛證未帶,所以回家拿駕駛證了,非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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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朱某老婆回到現場,經檢測為醉駕

民警分別對朱某和其妹妹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朱某為13mg/100ml,其妹妹未飲酒,朱某稱晚上一家人吃飯只有其一人飲酒,其餘人都未喝過酒。民警告知朱某其妻子擅自離開事故現場已構成肇事逃逸,要求朱某立即聯繫其妻回到現場,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朱某躊躇再三才聯繫妻子馬某,馬某回到事故現場,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16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原來當晚三人在飯店吃飯,期間朱某和馬某均飲酒,朱某覺得自己酒後不能開車就讓妻子開,馬某酒後糊塗便一口答應了。目前,馬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五一假期即將來臨,開車勿貪杯,勿心存僥倖,自覺抵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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