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優投票時,同事就成了敵人,這評優和職稱和縣管校聘有關係嗎?

十八子歸姓李


學校的評優評先工作不容忽視,看似簡單的一個問題,往往牽涉到老師們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對此也感到非常棘手。大家同在一所學校工作,所做的工作也都差不多,學校的教育教學又不同於其他工作,沒有明顯的界定標準,到底誰優誰劣,很難下結論。但是,評優評先很大程度上,對晉升職稱具有積極作用,很多優秀的證件都是晉升職稱時的必要條件。儘管和縣管校聘關係不大,但如果自己被評為優秀,終歸對自己的發展沒有壞處。所以,老師們對此都很敏感,各個學校對此也都很重視。



評優對老師本人來說,其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優秀教師和優秀班主任都是晉升職稱的必要條件,各級各類的優質課評選,也是經過一級一級的推薦,最後才脫穎而出的,所以,學校的每一次評優評先,都是老師們個人成長的見證。每個年度的業務考核,更是對老師們一年來工作的肯定與評價,個人的成績不能僅僅依靠個人的述職報告,而是應該經過科學合理的綜合評價而得出的結果,這也是老師晉升職稱時重要的業務條件,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晉升職稱也就無從談起。


關於老師的縣管校聘問題,在幾年以前就已經被提出,老師們的評優評先結果,看似與此沒有直接關係,但是,每一所學校都希望擁有更多的真正優秀的老師,學生和家長也更喜歡被評為優秀的老師,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縣管校聘的本來意義,在於對教師隊伍的科學管理,它是指由所在地區的縣一級政府,對包括小學和初中的老師和校長進行統一的管理,特別是可以統一調配老師或校長到任意一所學校去工作,全面均衡各個學校的資源配置,尤其是師資力量方面。


關於學校如何進行評優評先的工作,在不同的學校,其評選方案各不相同,但是,以投票論處的方式,是最不應該提倡的,也是最簡單粗暴的方法。甚至,不當的投票方式很可能影響同事們之間的關係,讓本來和諧的同事關係變得異常緊張。根據既定的方案,再加上老師們的工作量、出勤率、教學業績等因素,給老師們明確的量化打分,用這些看得見摸得著的指標,更能讓老師們心情舒暢的對待自己的工作,客觀看待和評價同事,更有利於學校整體教育教學工作的健康發展。


三尺講談


我對問題持肯定回答。同事就成了敵人,稍覺有點過,但若持續一久,便會名符其實,所以是實情。

評優真有必要嗎?我看未必。僅半年一年時間,何苦定要評出誰個優,誰個劣,都是同事,心中誰無一杆秤,一定要稱出來,一個5兩,一個6兩,或者三個皆半斤八兩,優只有一個,不好辦。現在已到了票決的年代,況且藉以時日,幾兩在人心中還是個變數,所以除了培養烏眼雞一點用也沒有,對於愛斯文要面子的教師來說,類似侮辱那樣不堪。不評優,只在年終獎金決定時,大家聚於一堂,互相交流感慨一番,於心平氣和中約略顯點小距離差別,便符合了大家略有差別的實際,稍多點謙讓幾句,稍少的以少為多客氣一下,可以既鼓幹勁而又其樂融融矣!這樣做符合教師的秉性和工作實情。

可能實踐中取消不了。為何?一是推行已久,難改。記得我從教時,八十年代行鄉先進,縣先進,那時大多內定,只有一份小獎,但還是不少人因人際關係多次獲得,不過真優的佔絕大多數。九十年代發明了市先進,我因訥於言說,從未得過先進,竟被定為市先進,檔案室老師要我去填表呈報,因忙誤了幾日,去填表時說我是縣先進了,並說反正你是好商量的,因為半斤八兩的有兩個,我當然不以為意,一笑皆過矣。未料現在需要票決了。

評優本來只是一份小獎,八九十年代之後才與評職稱緊密掛鉤起來,現在這鉤可能掛得更緊密了,估計與縣管校聘也肯定有關,無此,豈非增加了領導評判教師的難度?不過票決已經非常難堪,不知還有更難堪的舉措和力度乎?

不知為什麼,現在的事情越來越難辦和複雜。僅對教師而言,你看工資、獎金、福利、津貼每一類中有多少差別和分類,又每類工資中分了多少級差,少說也有十幾二十幾級吧,疊床架屋,層層疊疊,竟不知凡幾?一位教師,就一份工資,一份津貼,一個年終獎,全國出一個墊底標準,各省市據此或增或減成一個標準,省內分幾個地區,據省標準再有幾個地區標準,公之於眾,清清楚楚,乾乾淨淨,不好嗎?

一個教師,三、二、一、高四個級稱四檔工資,評上那級就拿那級工資,教齡三十年以上都可以在年終獎裡增加調節。你很優秀,教齡未到20年已評上高級,且坐十多年冷板凳,三十年後才開始調節,耐不住可以辭職;你很一般,教齡二十幾年未評上高級,只要你堅持,三十年後也開始調節。

這樣的設想,希望教師能得一個靜心安心的終生從事教育的環境,不必因養家餬口而受累,象個幹事業的樣子,不知大家以為善否?


鄉下人1個


"評優投票時,同事就成了敵人"。這句話適用於"教師評優定等"或"單位職稱限額"的競選指標上常見顯現。而"縣管校聘"的具體實施或"詳細方案"直至現在,還沒有見到真正的"樣子"。在這裡我對"評優投票"在"單位職1稱評聘"中的"投票環節"作一論述:

一,"評優投票"是"教師年終考核"和"教師中,高級職稱"限額"評聘推薦",必不可缺的程序環節。在一個單位中,它的"信任投票"與"競選對象"是牽扯到領導班子與一線教師本人。"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關係。誰也"心裡沒底"但每個人"心裡有鬼"。往往是"有名無實"的"樣子環節",因為坐在臺上的和坐在臺下的,都要去"爭奪名額"。因此上,"利益"和"名利雙收"是考驗一個單位或教師本人的"試金石",其實"評優投票"是一種形式,"真理"在"少數人"手裡,"奧秘"在"個別人"心裡。

二,"評優投票"是一個單位的"真實不虛"舉措行為,它的真實性與安全性誰也"難得糊塗"。因為票數是"暗箱操作",同事之間"暗藏殺機",是"競爭對手"。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各有所長","各自為戰"。它的"準確性"與"完美度"關係到一個單位的"誠實守信"與職稱評選的"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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